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2025年度空调维保服务采购公告 作者:院办 发布时间:2025-05-06 11:59:51
根据工作需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对院机关2025年度中央空调主机、末端设备及管路系统的维护保养费用询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5年度中央空调主机、末端设备及管路系统的维护保养项目(详见附件《空调维保需求》);
2.项目预算:85000元(含税)。
3.服务期限:1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资质,供应商营业执照合格有效、能出具正规发票、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约能力的独立法人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需提供承诺证明材料。
4.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企业)的网站打印页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以上查询主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5.法定代表人参加,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6.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响应,成交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三、报名相关事宜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8日;
2.报名邮箱:hjfyxjcg@163.com;
3.报名文件中应当明确公司名称、联系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人代理人)、联系电话及邮箱;
4.评审时间:另行通知(通过报名邮箱通知,报名人注意查收和回复)。
联系人:冯老师 0371-60571165。
四、评审方法
本次询价采购,采购人根据各单位的报价资料进行比较,以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按最低总价)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如果所有报价均超过询价限额,本次询价作废。如出现两个相同的最终报价时,由采购方直接确定成交中标单位。
五、注意事项
1.报价材料提交要求:响应文件一正二副密封装袋,并在外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提示:请自报名后,及时准备响应文件)。
2.评审地点: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622室。
3.本公告解释权归惠济区人民法院所有。
附件:维保需求、供应商报价函(模板)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2025年5月6日
责任编辑:惠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