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对古荥人民法庭室外部分粉刷工程采购项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古荥人民法庭室外部分粉刷工程采购项目;
2.具体工程内容:古荥法庭估算需维修面积2300平方米,需对维修墙面进行基层清理、处理、滚刷乳胶漆,并负责场区安全文明施工工完场清。
3.项目预算:80000元(含税)。
4.服务期限:3个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资质,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能出具正规发票、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约能力的独立法人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需提供承诺证明材料。
4.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企业)的网站打印页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以上查询主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5.法定代表人参加,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6.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响应,成交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三、报名相关事宜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3月19日;
2.报名邮箱:hjfyxjcg@163.com;
3.报名文件中应当明确公司名称、联系人(法人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及邮箱;
4.评审时间:另行通知(通过报名邮箱通知,报名人注意查收和回复)。
联系人:冯老师 0371-60571165。
四、评审方法
本次询价采购,采购人根据各单位的报价资料进行比较,以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按最低总价)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如果所有报价均超过询价限额,本次询价作废。如出现两个相同的最高报价时,由采购方直接确定成交中标单位。
五、注意事项
1.报价材料提交要求:响应文件一正二副密封装袋,并在外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提示:请自报名后,及时准备响应文件)。
2.评审地点: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622室。
3.本公告解释权归惠济区人民法院所有。
附件:资格承诺声明函(模板)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