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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四周年 漫画普法再学习(一)

  发布时间:2026-05-08 11:19:49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法律共‌九章七十七条‌,包括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等章节,系统总结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经验,为依法、准确、有效打击和源头预防治理黑恶违法犯罪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指引,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四周年以来,社会正气不断彰显,社会秩序持续向好,群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显著提升。下面让我们以漫画形式来重温这部法律吧!
    漫画一: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有组织犯罪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符合有组织犯罪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有组织犯罪。
    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是该法的一大亮点。在案件办理方面,《反有组织犯罪法》明确对于有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应当严格掌握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等的适用条件,充分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罚金等刑罚;规定公安机关在线索核查阶段,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涉案财产可以依法采取紧急止付、临时冻结、临时扣押的紧急措施;对有组织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异地羁押、分别羁押或者单独羁押等措施;对特定有组织犯罪罪犯异地执行刑罚、严格减刑假释。
    漫画二: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为总结实践经验,保障“打伞破网”,《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五章对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作出了规定,明确了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具体类型,明确对于这些行为,应当全面调查,依法作出处理;并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组织、领导、参加有组织犯罪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对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协作配合,建立线索办理沟通机制作了规定;对依法查办有组织犯罪案件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得有的行为作出规定,明确底线禁区。
    漫画三: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基层

    

    为防止黑恶势力向基层组织渗透,根据党中央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防范和惩治“村霸”的有关文件精神,《反有组织犯罪法》第十二条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换届选举中的联审机制作了规定,明确民政部门应当会同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发现因实施有组织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转载时间:2026年5月8日,
    原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qvAhHsprcPGqb0tRUB770w)

责任编辑:惠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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