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依六十余载,年近耄耋,两位老人却来法院起诉离婚,7月25日,经法院耐心调解,这桩特殊的婚姻纠纷,以双方调解离婚,房产分割结束。
大病初愈
却来法院离婚
7月22日,惠济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来了两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在老太太的搀扶下,薄老先生缓步走到立案窗口,询问起诉离婚的相关事宜。
给薄老先生认真解说的同时,工作人员不由得认真打量起这对老夫妇,薄老先生看起来大病初愈、身体消瘦,但是精神还算矍铄,老太太顺从的立在旁边,一言不发。
由于两位老人都年过七旬,不忍看其离婚,工作人员忍不住多劝了两句,薄老先生却执意说,闺女,谢谢你的好意,我思量了很久了,这婚必须得离,我刚刚出院,就来法院办这个事来了。
当得知结婚证遗失必须先补办才能诉讼离婚时,两人默默离开。
诉前调解
道出是非缘由
7月25日,天空略显灰蒙,这次薄老先生夫妇手上多了鲜艳的结婚证,旁边也多了一位随行的律师。
办完手续,薄老先生夫妇被引导到一楼的诉前调解室。
接过法官递过来的茶水,没等法官把劝解的话说完,薄老先生便开口说话,他说,我之所以执意要离婚,是因为我没多长时间活头,现在已经是胃癌晚期了,想趁自己还清醒、还能动,把该办的事都办了。
谈及诉讼事由,薄老先生说,其实也不是因起诉状所书性格不合,常因琐事争执而感情破裂,而是想着离婚后能把房子过户给老伴,等自己离开了她也能有个依靠,说完薄老先生满脸的不舍,眼睛也湿润了。
原来,现年83岁的薄老先生育有两男三女,原本想养儿防老,但事与愿违。
由于沉疴难愈,当被医生告知自己只剩下两三个月的时间后,老先生决定行动起来,依法分割财产,将房子过户给老伴后,一则避免孩子们跟老伴争房子,二则也避免孩子们之间争夺房产。不让老伴为这些事生气,还能让老伴以后的生活有个着落。
尽管有些无奈,但也迫不得已。
当日,虽几经劝说,但是老先生还是决意要离婚,办理完调解手续后,老先生又在老太太的搀扶下缓缓离开。
办案法官把两位老人送到法院大门口,望着他们离去的背影,心中也久久不能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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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调解是指对民事案件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主持下,诉讼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以终结诉讼活动的一种结案方式。
调解协议如需具备变更法律关系的效力,必须是在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前提下,由人民法院认可才行。
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充分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又要体现司法公正的理念;二是所需调解争端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三是当事人达成合意后,由人民法院对调解协议的内容进行审查,一经确认,即具有法律效力。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由于遗嘱的效力受多种形式制约,据此,薄老先生如若采用此种形式,亦难免有争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