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养儿防老”,可家住郑州市的张老汉夫妻俩从小当成“宝贝蛋”般抚养长大的小儿子,竟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老两口无奈之下将小儿子告上了法庭。2013年7月26日,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对这起赡养纠纷案作出公开宣判,一审依法判决老人的小儿子支付所拖欠的赡养费,并负担老两口五分之一的医疗费用。
张老汉家住郑州市惠济区,是地地道道的农民。现年已经72岁高龄的他和小他一岁的老伴相依为命。
当初为了家中有个“顶梁柱”而不被村里人笑话,老两口连着生了四个女儿,终于在两人30岁那年生下了个一个聪明可爱的儿子。
在黄土地上劳作了一辈子的老两口含辛茹苦地将一子四女拉扯大。并尤为偏爱小儿子,从小就很娇惯,对儿子是百依百顺。
等到子女们都成了家,老两口也总算享了享清福,两人在老房子内相依为命。
但随着二人年龄的增大,麻烦事又接踵而至。
由于已丧失了劳动能力,又没有养老金,断了生活来源的老两口便依靠着子女的接济开始过日子。
2年前,老两口就为这赡养费发了愁。
原来由于女儿都已远嫁,接济老两口的重担便主要落在了小儿子身上。时间长了,小儿子便开始闹意见,对老人的生活也逐渐疏于照料。
村干部得知这一情况后,将张老汉的一子四女都叫到村里的调解室。在人民调解员的努力下,老人和子女们达成协议,由子女们每月每人支付赡养费100元。
随后,张老汉的四个女儿每月早早就给老人送来赡养费,还轮流帮老人干些家务活,而小儿子却以之前已履行赡养义务,花销较多为由拒绝再拿出一分钱。
天有不测风云。今年2月,张老汉由于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发现患有脑血栓急需手术。
四个女儿听说后立即表示按照份额预付原告医疗费,但小儿子却仍拒不出钱。“以前爸妈都是我照顾,大部分家务劳动也是我来做,父亲现在体弱多病,本来我已经贴进去了不少,不应该再出钱了。”
张老汉随后动了手术。但手术后却欠下许多债务,小儿子仍对其不管不问。无奈之下,张老汉夫妇一纸诉状将小儿子告上了法庭,要求判令小儿子每月支付二老生活费500元,于每年的1月1日、7月1日各支付一次,同时被告承担二原告自立案后的五分之一医疗费。
法官了解到张老汉夫妇均已是古稀高龄,生活十分困难,便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由该法援中心指派律师给二原告提供免费诉讼服务。
主审法官经审理后认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时,子女应当自觉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使父母安度晚年生活。本案中,原告张老汉将小儿子自幼抚育成人,尽了抚育子女的义务,在原告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时也有要求子女对原告进行赡养的权利,遂应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判决书上,法官这样写道:“子女赡养父母既是法定义务,又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双方争议并非最佳处理方式,希望被告从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角度出发给二原告一个幸福的晚年。”
“老人晚年生活最终要落到子女身上,因此消解大家的隔阂和矛盾,让子女自愿承担责任,才真正对老年人有益。比起法院强制要求承担,子女自愿承担更容易让老人感到慰藉。”主审法官随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