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运之手 作者:子剑 发布时间:2013-10-10 10:47:06
前段时间,武汉“最美红娘”熊玲倍受网友争议。作为一名婚姻登记工作者,9年多来,她用“打印机坏了”、“网络故障”等借口,让500多对夫妇取消了离婚申请。网友褒贬不一:有人觉得“宁拆百座庙,不毁一桩婚,这样的作法好”,也有人认为“结婚自愿、离婚自由。她无权干涉别人的权利”。
对于她的作法是否恰当,我且不予置评。但由此事我不禁想起不久前一次朋友小聚。哥们阿强二年前跟妻子离了婚,尚小的女儿随了前妻。再婚后,阿强于最近刚添了一个儿子,日子应当是过的很顺意,朋友们便在席间齐声向他祝贺。
可坐在那的阿强却有些心不在焉,给自己满满斟上了一杯后,猛得仰头便灌了下去。随后言谈间又似倾诉又似喃喃自语,却说起每个周末都会抽空去前岳母家看望女儿。女儿的功课不是太好,有心责备二句但又不知如何开口。其间还又听前岳母说前妻至今未再另找人家,也不知她是如何打算。
“其实我当初真不想离婚的!”一声叹息之后,阿强借着酒意说出了心底话。原来当初阿强因为应酬过多,对家庭照顾不够,时间久了妻子很有些意见,一次争吵之后,前妻便提出了离婚。年轻气盛的阿强虽然知道错在自己,可扭不过面子,跟前妻到民政部门“干脆”地办理了手续。
“我好恨啊!其实我和她的感情一直很好的!”阿强再次频频举杯自饮,醉意也越来越深。不知他说的“好恨”,是恨命运的捉弄、恨他自己,还是恨当初手续办理的太顺利。真正的含义,恐怕只有他自己才能分辨清楚了。
席间的气氛稍稍显了一些凝重。朋友们见此便再三相劝:“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现在你也算娇妻幼子相伴,不失幸福,已然错过一次,就不要再辜负新的感情了。”
话虽这么说,可细细琢磨,在阿强办理离婚手续的那几分钟里,也许就注定了阿强、他的前妻、他的女儿、他现在的妻子,以及还有很多的相关的人,他们的命运将从此发生改变。
想起自己刚进法院工作那会,也曾接触过一些离婚案件。这些案件中,除去判决,调解和好夫妻的十不过一二,大部分都会以离婚收场。起初也很努力去调解和好,与熊玲的“不作为”调解不同,这是法律赋于每名法官的职责。但无论是当事人属于深思熟虑、还是一时冲动,以离婚为前提的调解工作往往更容易一些。也许这更符合双方当事人目的与期望吧。因此后来在婚姻案件调解中,在询问双方无意和好之后,主要精力则花在了双方合意离婚后,协商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
但听阿强诉说了自己的经历,我不禁又对自己以前的作法产生了一丝“心虚”。来法院离婚的当事人中,可能也会有像阿强夫妻这样“不诚心”的人。但从离婚协议上签字的那一刻起,却又决定他们在命运岔路口上开始分别,然后“无奈”的独自走下去。如果当时我能再多帮对方多说几句好话,或者再多费些心思规劝双方两句,也许可能会打消一些当事人所谓的“坚持”吧。
在西方,人们通常把上帝能改变命运的手称之为“命运之手”。而作为一名法官,在每一起案件当中又何尝不是拥有这样一双影响别人命运的手?这双手可能会将每名当事人乃至与他们相关的人,从人生的路口,引至不同的方向。
记得原来有人说过:“一起案件对法官而言或许只是百分之一的失误,但对当事人来讲却是百分之百的伤害。”时常想来,真如警钟长鸣、不绝于耳,使每一名法官的“命运之手”都添上了千钧重力。
在我看来,“命运之手”对每一名法官来说,既是责任,也是使命。只有审慎运用自己的“命运之手”,用好自己的“命运之手”,时刻为达到最好的案件结果而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这样才能无愧于法,无愧于己,无愧于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