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给别人说媒,利用“婚托”骗取男方好处费或彩礼,甚至不惜将自己的女儿和弟弟的女友拉下水。10月10日,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曹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0元,被告人任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二被告均表示服判不上诉。
曹某,男,农民,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走村串户以收购树木为生。40多岁的曹某虽没别的特长,但能说会道,所以,在收购树木之余,结交了不少朋友。好逸恶劳的本性使然,曹某迷上了赌博,使原就不富裕的家境很快负债累累,隔三差五就会有讨债的人堵在曹某家,要不到钱,就对曹某非骂即打,一家人为此心惊胆战。后曹某在收购树木中发现,农村有一些大龄男青年因找不到媳妇,其父母到处求亲告友给孩子找对象。在当地农村有个风俗习惯,就是媒人介绍婚事,男方要给媒人红包表示感谢,双方见面满意订婚后,男方还要给女方一笔数额不小的彩礼钱。这让急于弄到钱的曹某从中看出了“生财”的门道。曹某开始物色一些外地女子,经过精心谋划,女子自己编造了假姓名和假住址,由曹某花钱雇人冒充这些女子的亲戚或朋友,然后通过熟人将她们介绍给各地未婚男子,经过相亲、订婚、择好等环节后,男方支付了上万元的彩礼和好处费,将女子娶回家,短暂的“甜蜜”过后“新娘”便不辞而别,再无音讯,男方人财两空。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7月至2013年元月之间,曹某通过熟人将贵州籍女子车某、秦某和云南籍女子陆某分别介绍给多地的男子,其中车某在一个月内就连“嫁”了两次。短短半年时间,曹某采用相同伎俩作案7起,骗取钱财高达19.13万元,全部被其用于赌博或还赌债。后被害人报案,曹某、任某被公安机关抓获,车某、秦某、陆某因在逃另案处理。值得一提的是,屡屡诈骗得手的曹某已到了疯狂的地步,竟然利用自己的亲生女儿和弟弟的女朋友作为其诈骗的诱饵。在法院审理查明的上述7起犯罪事实中,曹某女儿玲玲(化名)涉及2起,曹弟弟的女友任某涉及1起。因正处于谈婚论嫁年龄的玲玲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其父利用,且没有同案其她女性编造虚假身份并假意和男方同居的情节,故公诉机关以证据不足未对其进行追诉。
虽在庭审中,曹某始终称自己是办好事,并没有诈骗的故意,但合议庭合议后认为,曹某、任某以索取财物为目的,借说媒结婚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属共同犯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