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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作用充分发挥 质量效率不断提高——人民法院七年来刑事审判工作综述

发布时间:2013-10-16 09:41:37


   刑事审判承担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等重要职能,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第五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闭幕以来的七年里,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同时,通过多年的刑事司法实践,各级法院也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值得认真总结,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坚持、发展和完善。

  六项辉煌成就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七年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干警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刑事案件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死刑案件审判工作平稳有序,刑事司法改革取得丰硕成果,刑事审判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这六项成就,辉煌夺目,可圈可点,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七年来全国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5414451件,判处犯罪分子6855329人。妥善审结一大批涉及国家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大案要案,依法参与各种专项整治活动,积极推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为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各级法院在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坚持宽严相济,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七年来,全国法院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的重刑比率从16.22%下降到13.48%,适用非监禁刑比率从30.93%上升到34.98%。社会治安形势平稳可控,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增强。

  刑事案件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各级法院坚持严格执行实体法和程序法,依法保护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益,确保刑事司法公正。2012年,刑事一审案件抗诉率、二审案件维持率与2006年相比基本持平,二审案件改判发回率下降2.04个百分点,再审率下降0.78个百分点。

  死刑案件审判工作平稳有序。坚持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将死刑核准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中级以上法院坚持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法律政策,死刑适用标准更加统一,证据把关和审判程序更加严格,死刑案件质量更有保证,有力促进了刑事审判整体水平的提升。

  刑事司法改革取得丰硕成果。最高人民法院按照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统一部署,出台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指导意见,积极推进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完善刑事诉讼证据制度,试行量刑规范化改革,推进少年审判、减刑假释、刑事和解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等等,促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的发展完善。

  刑事审判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各级法院大力加强刑事审判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刑事审判干警的政治素质、法治观念、业务水平、司法作风都有了新的提升。广大干警在案件多、任务重、压力大的情况下,发扬吃苦耐劳、连续作战、无私奉献的精神,全身心投入到紧张的刑事审判工作之中,涌现出许多感人至深的先进典型。

  六条宝贵经验指引未来发展道路

  七年来的刑事司法实践中,各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干警深刻认识到,要实现刑事审判工作的科学发展,必须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必须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必须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必须不断推进刑事司法改革,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必须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配合。这六条宝贵经验,得之不易,值得总结,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坚持、发展和完善。

  必须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各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干警深刻认识到,刑事审判应当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始终遵循刑事司法规律。只有紧紧围绕大局和社会治安形势变化,准确理解和执行刑事法律政策,才能确保刑事案件质量,才能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必须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各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干警深刻认识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都是刑事审判的重要职能,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只有把二者有机统一起来,既不放纵一起犯罪,也不冤枉一个好人,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才能得到充分有效的发挥。

  必须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各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干警深刻认识到,实体公正是程序公正追求的目标,程序公正是实现实体公正的保障,并具有自身独立的价值。只有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才能确保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得以实现,才能提升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必须不断推进刑事司法改革。各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干警深刻认识到,刑事审判工作要更好地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快速发展的需要,必须遵循司法工作规律,立足我国基本国情,不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只有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与时俱进更新刑事司法理念,不断完善刑事审判制度,才能实现刑事审判工作的科学发展。

  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各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干警深刻认识到,只有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依靠政府支持,依靠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才能有效抵御各种干扰,切实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确保刑事审判工作沿着正确的道路健康发展。

  必须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配合。各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干警深刻认识到,人民法院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部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既是刑事诉讼的原则要求,也是确保刑事审判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只有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听取意见建议,确保正确履行法定职责,才能形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整体合力。

  第六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召开期间,面对当前法治建设新要求、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新形势、人民群众新期待,广大刑事审判干警纷纷表示,今后将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刑事审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信心和决心,树立忧患意识,牢牢把握机遇,勇于迎接挑战,大力推进刑事司法观念的转变,大力推进刑事司法制度的构建,大力推进刑事司法理论的创新,进一步深化刑事司法改革,努力破解制约刑事审判工作发展、影响刑事司法公正的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不断推进刑事审判工作科学发展。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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