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仅五岁的小女孩琪琪(化名)在自家店门口方便,不料却被一辆左转弯的小客车撞倒,随后再也没能醒过来。近日,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赵大宝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去年10月18日晚,赵大宝驾着一辆现代牌小型客车到郑州惠济区一批发市场内拉货。当晚10点50分,赵大宝驾车沿着一条无名小路由西向东行驶,准备离开市场去送货。就在他左转弯时,他感到车辆猛地颠了一下。感觉情况不妙的赵大宝迅速下车查看,这才发现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正躺在自己的车轮下。
郑州惠济区人民法院办案法官告诉记者,赵大宝向他们交待称,由于事发时市场内大部门商铺已关门打烊,路上只有三三两两的行人,交通状况并不复杂,他就有些大意,一路踩着油门走到了事发路口,他在转弯时只是粗略地扫了一眼后视镜,看到后面没人就转动了方向盘,未曾想一个小女孩就蹲在他车后不远处。眼见自己不小心碾轧到了人,赵大宝慌忙掏出手机报了警,随后赶紧将车往后又倒了一下,让车轮离开了小女孩的身体。
琪琪的姑姑向办案法官称,她当晚去批发市场内哥哥的店铺内闲聊。由于店铺内没有厕所,其小侄女琪琪就出门蹲在路口方便。由于琪琪蹲的地方离路口较远,看到有车经过,她和哥哥并没在意。结果没过多久,就听到店外有人高声喊“谁家的女孩被车轧了?”她和哥哥就赶忙冲出店外并拨打了120。
由于伤势过重,琪琪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经交警部门认定,赵大宝负事故全部责任。案发后,赵大宝家人已赔偿受害人琪琪家属人民币50余万元。
主审法官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大宝驾驶机动车辆违反交通管理法规,致一人死亡,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郑州惠济区人民法院法官楚云鹤表示,对于司机师傅而言,在车辆转弯、调头、停车或变道行驶时,一定要集中注意力,遵循“一看、二慢、三通过”的原则,遵守通行规则,同时注意保持同后方来车、行人等的安全距离,从而尽量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从而给其造成不必要的人身或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