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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增补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3-11-07 15:47:51


 为进一步弘扬司法民主,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陪审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规定,经报请区人大常委会同意,决定公开增补选任人民陪审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选任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的原则;

(二)坚持依法推进的原则;

(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选任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年满二十三周岁;

(三)户籍、住所或工作单位在本辖区;

(四)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可适当放宽;

(六)身体健康。

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公民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增补名额

增补选任人民陪审员90名。

选任程序

(一)推荐或申请;

(二)资格审查和考察;

(三)提请任命;

四)公告任命。

报名时间

20131115-20日。

报名办法

(一)单位或基层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人选,由单位或基层组织填写《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一式三份,然后提交我院政治处,进行报名登记

(二)公民个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填写《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一式三份,然后提交我院政治处,进行报名登记

(三)报名时,除提交《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外,还须提交被推荐人或申请人的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四)《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可在惠济法院网(http://hjqfy.hncourt.org下载(详见附表)或到本院政治处领取。

报名地点 本院政治处(305室),电话 63919896

                                                      

二O一三年十月二十日

 

 

    附表一: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推荐表

     

    附表二: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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