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黑风高翻墙忙 窃贼被判刑又领罚 作者:维佳 发布时间:2013-11-13 14:35:42
“90”后少年被判刑后,竟不思进取,又动起了偷盗的念头,并在一月内连续入户盗窃十余起。前不久,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刘龙龙(化名)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刘龙龙是个典型的“90”后。由于父母忙于生计无暇顾及,他结识了几名社会上的“朋友”,学会了翻墙钻窗、飞檐走壁,走上了违法道路。
早在4年前,刚满18岁的他就因盗窃罪被判处罚金一千元。在此之后,刘龙龙着实沉寂了一段日子。
但由于受不了干农活的辛苦和打工的劳累,手头拮据的刘龙龙逐渐恢复了被判刑前的老样子。
去年8月份的一天,手头拮据的刘龙龙决定到外面找点“事”做。
经过蹲点,他将目标锁定到了惠济区某村。“这个村子里围墙普遍不高,而且盖得比较紧凑,方便攀爬,这里的居民也习惯夜间开窗睡觉。无疑是下手的好机会。”刘龙龙说。
于是,去年9月中旬的一天,刘龙龙骑摩托车来到了村子里。经过一番观察,他走到了张某家门口。
四下观望无人后,刘龙龙迅速翻过院墙,拽开门锁进入卧室,在卧室北侧盗得五千元。随后他骑车迅速离开了村子。
此后,尝到了甜头的刘龙龙便一发不可收拾,先后在该村盗窃19起,盗得现金及等金项链、手机、数码相机等物品。后经惠济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其所盗窃的物品价值共计四万余元。
主审法官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龙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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