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笔录又称法庭笔录或审判笔录,是法院裁判案件不可缺少的书面材料,它是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由书记员制作的同步反映全部审判活动的真实情况的文字记载。庭审笔录反映的是案件审理的整个过程,是法院依法作出裁决的重要依据,也是日后进行审判监督的重要材料,其重要作用和意义显而易见。庭审笔录应当客观、真实、及时、准确地反映庭审的全部活动。
书记员的职责之一就是做好庭审记录,在八、九十年代都是人工手记,一场庭审下来,腰酸背痛,有时还忙的手慌脚乱,特别是遇到方言更是不知所措,我始终难忘一次参加庭审记录的情景。
庭审前我做了大量的准备,首先是阅卷,记清原、被告姓名地址、了解诉求及双方争议焦点,然后拟好庭审提纲交审判员审核,当时是纠问式庭审方式,最后把笔墨纸张、印泥备好,自己又认真的检查几遍,保证万无一失。
这是一起离婚案件,刚开始一切按程序还很顺利,都在准备之中,可是到了双方辩论时,一下把我蒙着了,只见原告女方泣诉,“被告沤里不扣(方言:话少,不爽快),平时不肯做生虎(方言:农活),成天洋大二真(方言:漫不经心),就是做些也不太海(方言:没能力),人家大忙他挺尸(方言:睡觉),一天到晚神姿武姿(方言:神气的样,贬义),还动手打人,我现在膀已弯在(方言:肘关节)还有伤,这个婚离定了。”被告男方辩解说:“全是胡大咧嚼(方言:胡说八道),生虎全是我做的,你成天神气六谷(方言:神气活现的样子,贬义)在外充军(方言:无目的,乱走),饭是烧的挖五嗒机(方言:脏兮兮的看的恶心),做些事也活抽千(方言:勉强),张家长、李家短瞎嚼舌头(方言:乱讲),你要好好的,能打你吗?”双方互不相让,我听的是目瞪口呆,无从下笔,审判员听的正入神,明白双方产生纠纷的原因后,示意休庭调解。
虽然案件最后调解和好,但留给我极深印象和教训。作为一名基层法官,成天与最朴实的老百姓打交道,连他们的语言都听不懂,怎能谈上记录呢?又怎么能与他们沟通并取得他们信任呢,我们怎么又要求他们全说普通话呢?
此后,我在下乡办案中,虚心请教审判员,多和老百姓接触,注意收集方言,了解到全县有四种方言,北片以淮腔为主,南片高邮腔,东片盐阜腔,县城所在地及周边为本土腔,虽然腔调不一样,但方言的意思差不多,许多方言解释不清,只能意会。如“一嗒机”意思就是什么都不算,就这么多,在执行中用的最多。“不要推攀人”意思是不要得罪人,在调解中用的多。当你掌握了方言等于拿到了调解的钥匙,老百姓信任你,它是我们联系老百姓的一座桥梁,这不是和陈燕萍工作法一脉相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