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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典》正式生效施行

发布时间:2014-01-22 09:24:17


   澳门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典》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该新刑事诉讼法是对原刑事诉讼法17年来的首次法典式修订。

  相较于旧刑事诉讼法典,新刑事诉讼法增加了对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保障、革新特别诉讼程序、简化审判制度和完善上诉制度。修订的主要目的是增加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保障、优化诉讼程序、提高诉讼效率。

  法典合共修改了56条条文,增加了8条新条文。在确保诉讼参与人的权利方面,此次修法主要涉及11个方面的内容,包括强制给予失明人士及未成年人辩护人的援助、依职权指定辩护人、为诉讼主体提供查阅笔录的副本、将嫌犯为非本地居民的诉讼案件定性为紧急程序等。

  在革新特别诉讼程序方面,为了让特别诉讼程序在司法实践中能充分发挥其提高诉讼效率的优点,新法适当放宽简易诉讼程序和最简易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并优化最简易诉讼程序的流程。

  在简化审判制度方面,新刑事诉讼法改良了导致诉讼程序延长的听证押后制度,对嫌犯无出席审讯作出的判决提起上诉规定也作出了修改等。

  在完善上诉制度方面,响应法律界专业人士的关切,延长了提起上诉的期间,并修改属口头裁判上诉期间的计算。同时,新法还分别调整裁判书制作人的权限,减少评议会审理的事宜以及限制开庭审理上诉的情况。

文章出处: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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