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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代人的冲突

发布时间:2014-01-26 09:54:39


    最近,我审理了一起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上诉案件。被上诉人劳动者一方是个85后小伙子,上诉人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庭,是位60后的中年女士。一审中,小伙子起诉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提供了一份谈话录音,内容显示公司法定代表人讲过“要么你在这里打扫,要么你回家”、“……天下公司多的是,你可以去其他公司,我们用不了你……”一审法院结合用人单位当月即停止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出具社会保险终止单等情况,认定违法解除合同事实成立,支持了小伙子的诉讼请求,判决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案子就到了我的手里。

    庭审中,法定代表人情绪很激动,她认为小伙子在工作期间态度不认真,因为夜班时长时间玩手机导致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在跟他谈话时还举着手机一直录音,所以才会说出让他走人的气话。小伙子却表示,上班期间玩手机的并非他一个人,产品质量问题是用人单位缺乏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造成的,他作为操作工人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不合理,至于对双方谈话进行录音,小伙子认为这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完全正当。

    作为法官,我有种很强烈的感觉,就是这起案件不仅仅是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争议,也不仅仅是上司与下属的冲突,而是深刻地反映了两代人在思想观念、行为方式等方面的碰撞。中年女士对小伙子可谓语重心长、苦口婆心,认为工作时态度认真、犯错后深刻反省是对一个员工起码的要求,而她“从不克扣工资”、“赏罚分明”就已经是很好的老板了,但小伙子却认为公司在人员配备、流程设置和安全检修等方面都存在缺陷,甚至对对方称呼他“小李”也表示反感。

    从这几年我们审理的数百起劳动争议案件来看,可以明显看出85后务工人员的新特征,他们已不再像父辈那样地吃苦耐劳甚至一味忍让,而是更多地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对工作环境等也有了更多自己的想法,对劳动报酬之外的其他各项权益也都非常注重,会积极主动地采取法律途径进行维权。但是,这种追求个性和注重自我的生活态度,有时候也会给工作带来一些“负能量”,很多年轻人对待工作的态度往往不够踏实或者敷衍了事,诸如沉迷网络游戏、长时间玩手机的习惯也十分普遍。

    我想,用人单位也应当转变思路、与时俱进,针对年青一代员工的新特点,及时调整用工理念和管理方式,不能再满足于过去那种“你干活、我发钱”的简单管理模式,而要探索在尊重年轻员工个性和维护管理秩序之间找到平衡点,在加班时长协商与控制、加班费发放、社会保险缴纳、工作环境改进、意见建议听取等方面不断提高和完善,通过人性化的管理提高员工认同感和凝聚力,引导他们增强工作责任心。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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