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树全作为“最美基层干部”和“最懂农民的法官”,用爱民、公正和廉洁三重精神淋漓尽致地诠释了一名人民法官的神圣气节和至善信念,感人肺腑地演绎了一名基层法律工作者的敬业篇章和奉献旋律。
衙斋卧听萧萧竹 疑是民间疾苦声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这是清代著名画家郑板桥在山东任知县时的一曲动人感怀。
翟树全精神的第一重境界也正是这“一枝一叶总关情”般的亲民爱民为民精神。从1989年翟树全来到吉林省农安县哈拉海镇人民法庭工作开始,他扎根基层排除民忧化解矛盾,至今无一错案无一上访无一超审限。多年来,翟树全对3000多起案件进行诉前调解,审结各类案件2400多起,调撤率高达90%,既及时地化解了群众矛盾,又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的稳定。而在这些惊人数据的背后,如果没有一种扎根基层深入群众、亲民爱民为民“俯首甘为孺子牛”般的无私奉献精神引领,如果没有一种高超的把握社情民意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支撑,高调撤率何从谈起?高审结率又夫复何能?在处理案件时,他经常深入田间地头挨家挨户地充分听取每一方当事人的诉求,总是设身处地地去把握当事人真实的心理状态和复杂情感,消除双方的心理疙瘩。正是有着这样一种“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的人本情怀,他才能在长期的办案实践中针对不同矛盾的特点、不同身份的当事人而采取不同的调解方式,并将丰富的调解经验凝结升华成屡试不爽的“十大调解法”并使其作为调解圭臬而风骚整个司法界。
春风化雨总润物,民间芬芳会有时。翟树全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把“司法为民”作为司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人民司法事业奠定了广泛、深厚、可靠的群众基础。
凛然正气若椰风 刚正不阿敢屠龙
“凛然正气若椰风,刚正不阿敢屠龙”。这是后人纪念明朝清官海瑞的诗句,歌颂他一生正气凛然、无私无畏、秉公办案、法不阿贵的高尚情操。
翟树全精神的第二重境界便是海瑞般的秉直公正。公则四通八达,私则一偏而隅。在其乡村法官生涯中,他视公正如司法的生命线,并以此为指导,将依法办案与始终坚持情理法相结合,将明辨是非与妥善化解具体纠纷相结合,将体现在裁判结果中的公正与体现在法官言行中的公正相结合,使每起案件的处理不偏不倚,秉公任直,在保证案件的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的同时也让群众充分认可并乐于接受这份公正。
言非法度不出口,行非公道不萌于心。正是恪守着这样一种“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的理念,翟树全在司法实践中坚持对每个诉讼主体给予公平的关注,把捍卫公平正义、确保司法公正作为最崇高、最光荣的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交亲零落鬓如霜 两袖清风一束诗
“交亲零落鬓如霜,两袖清风一束诗”,这是曾任元朝中书省掾吏、监察御史等职的魏初作《送杨季海》一诗送别老友时的无限感怀。这种一贫如洗的清正廉明在让人无限感慨的同时也使我们对这种高风亮节报以崇高的敬意。
清明廉洁是翟树全精神的第三重境界。2008年前,他每月的工资才600多元,2009年是1700元,2011年是2000多元,他的爱人没有工作,一个月的工资要维系一个4口之家,两个女儿都在外地读大学,他对金钱的需求可想而知。然而,“两袖清风朝天去,不带江南一寸绵”。越是困难,越是能检验一个人的道德伦理和职业底线。面对各种诱惑,翟树全不忘初心,始终保持和固守着一名人民法官应有的本色。家中住的不是高层楼房而是火炕平房,家中没有像样的电器,清晨起床养鹅补贴家用,一件100元钱的羽绒服伴随着他度过一年又一年的严冬酷寒。
做人一身正气,为官一尘不染,这既是翟树全的处世之道,也是他的立身之本。在翟树全身上,我们看到了一股人民法官的蓬勃朝气,看到了一股政法干警的昂扬锐气,看到了一股司法事业的浩然正气。他用实际行动默默地诠释着“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用感人事迹深刻地践行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用如歌的青春飞扬地书写着人民司法事业的绚丽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