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3日下午五点多,惠济区古荥镇程庄村村西头的96岁张秀荣老人走出家门到门前凳子上休息,这时她发现一位40岁左右的醉汉躺在她家门前的路边,醉汉身边还有一位3岁的小男孩在不停地哭闹。懂了恻隐之心的张老太连忙到家里给小孩端了碗水,谁知刚到小孩身边,醉汉就把水碗打碎在地,并夺过老太手中的柺杖,把老太太打了一顿,致使张老太右股骨骨折。醉汉杨某事后积极赔偿受害人的损失,赔偿张老太35000元,且悔罪态度好。
惠济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真是过量饮酒,害人又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