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耄耋老人起诉不孝子 法官判决讨公道

  发布时间:2012-10-24 16:32:00


   又到茱黄萸紫时,10月22日,惠济法院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成功审结一起特殊的赡养案件。

  九九重阳节即将来到,重阳节俗称老人节,是老人们的节日。儿女为了表示孝心,往往会在这天给父母送上自己的一份祝福。可是家住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的八十三岁的王老汉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而是不住地叹息。

  原来,王老汉有四个儿子两个女儿,他和老伴含辛茹苦地将六个孩子抚养成人,眼看着六个孩子都成了家,王老汉总算松了一口气。可是在老伴去世后,八十多岁的王老汉的身体状况每况愈下,他渐渐地拿不动锄头也下不了地,而此时,除了女儿们定期给他送点生活用品外,他的儿子们对他是不管不顾。时间一长,体弱多病的王老汉的生活就逐渐没有了着落。

  无奈之下,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王老汉将几个儿子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决其他的儿子们负担其生活费及医疗费用。

  审查完相应的诉讼材料后,惠济法院的法官高度重视,及时受理了这起这起特殊的赡养纠纷,并立即为王老汉办理了诉讼费缓交手续。古荥法庭的法官接手案件后立即与老人的几个儿子取得联系,就老人的赡养问题与他们进行了多次沟通。法官多次对他们强调,子女对父亲赡养是其法定义务,不履行赡养义务将承担法律责任,并耐心向他们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法官们还找到当地的村干部对老人的四个儿子进行了分别开导劝说,并对意见最大的、矛盾最深的二儿子着重做了工作。他们劝说王老汉的二儿子,如今父母年事已高,做儿女的应以孝道为本,摒弃前嫌,尊重和理解老人。但是由于因积怨已久、矛盾太深,法官们的努力并没有换得王老汉的几个儿子的理解,他们仍旧采取强硬态度。于是法官们无奈依法对此案进行了当场宣判,王老汉的四个儿子自2012年8月起每人每月支付王老汉赡养费200元,每半年支付一次并承担诉讼费用。

  拿到判决书的王老汉情不自禁地笑了。

  “有的子女确实不像话,老人们没有收入来源,又体弱多病,无法维持生活,因此只能将子女告上法庭,要求判决支付生活费。”本案的承办法官说,老人起诉子女实属无奈,其他子女会对不赡养的子女有意见,老人无奈起诉他们。还有的老年人在乎的不是每月几百元的赡养费,而是精神上的需求。前几年,全国也有过几起案子,老人因为子女不回家陪自己吃饭而上告法庭,当时法庭规定子女必须每个月回家探望老人一次,但由于亲人之间的关系已发生了裂痕,法院很难强制执行。而正在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子女“常回家看看”已写入修正草案,修正草案还增加了“精神慰藉”等内容,这不失为一种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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