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为了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一些公司往往给出了高额的销售提成许诺,然而对一些业绩特别优秀的业务人员来说,其风里来、雨里去地辛苦开拓业务的结果却并不尽如人意,许多公司总是找出各种理由对于大笔提成不足额兑现,而他们对此却总是深感无奈。为索要承揽到暖气片业务的提成费,郑州的黄先生就将原单位某散热器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近日,惠法院依法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某散热器公司支付原告黄先生的销售差价款六万六千余元。
黄先生自2005就接受散热器公司老板的邀请在散热器公司从事暖气片的销售工作。双方约定被告按原告对外销售产品的价格与内部价格的差额扣除一定税款后,剩余部分作为原告报酬。另外,公司还根据销售总额给予黄先生销售额一定比例计算的提成款。2008年,公司要求业务人员完成80万元的销售任务,黄先生通过不懈努力,拉到了两笔销售额分别为30万和80万元的单子,顺利完成了任务。散热器公司也分几次给黄某打了共计5万元的提成款,但是公司以黄先生从公司提走了一部分货品但没有和公司结算为由拒绝支付按销售额一定比例的计算的的那部分提成款。为公司鞍前马后效力后却拿到了不到一半的报酬,王先生因此灰了心,和公司之间逐渐产生了矛盾。
2011年初,黄先生辞职离开公司,并于随后向郑州市惠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公司支付黄先生6个月的经济补偿金18 000元;公司为黄先生补缴2005年6月至当时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因不属于受案范围,该仲裁委员会对此案不予受理。
黄先生随后多次找到公司协商,但公司方坚决不再支付给他剩下的提成款。多次遭拒后,黄先生决定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11年8月,他将原单位某散热器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销售提成款84 049元,并承担诉讼费用。审理中,黄先生还增加诉讼请求,要求法院判令散热器公司支付其经济补偿金一万八千元。
散热器公司在法庭上辩称,黄先生在散热器公司参与的业务销售,不是其一人的销售业绩。而且黄先生自2009年至2010年间在散热器公司总共提了七万多货,并未向公司付款。在一笔合同中黄先生代公司收取的两万元的合同保证金也没有退给公司。而且黄先生向公司借的一笔钱尚未归还,故公司不存在拖欠员工销售提成的现象,反而要向黄先生追讨这共计十万多元的公款。此外,黄先生仅仅只是公司的销售人员,散热器公司没有为其制定任务,不计考勤也不签到,因而原、被告之间不是劳动关系,黄先生请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就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惠济法院认为:黄先生为被告公司从事产品销售工作,被告按原告销售产品的数量、金额支付原告差价、提成,作为原告的报酬,双方之间实际存在着劳务合同关系。而且黄先生以公司名义对外所签两份产品销售合同已实际履行,所以散热器公司应依约支付黄先生销售差价款。
此外,对于黄先生要求过高部分,法院不予支持。同时对于散热器公司辩称的黄先生还欠公司货款及借款的辩解理由与本案非同一法律关系,应另案处理。因此,依法判决被告散热器有限公司支付所拖欠的原告黄先生销售差价款六万余元。
【说案】
法官在此提醒:近年来,就其审理的案件来看,在类似的销售人员与公司纠纷中,举证成为一大难点,某些案件就是由于相应关于奖金等证据不足才导致法院不能支持其诉讼请求。因此,广大销售人员要留个心,要在最初签定劳动合同时就把提成比例等等写在合同里,同时,劳动过程中应当注意留存相关证据。如:上岗证、工资卡等,以证明工作开始的时间、给谁干、报酬多少,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为自己依法维权做好充足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