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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格言

发布时间:2013-01-07 15:35:35


枪炮作响法无声.

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孟德斯鸠)

有一件东西是这个国家里的每一个人都有权得到的,这就是公平审理。——【英】(大法官)丹宁爵士

法律的真谛,就是没有绝对的自由,更没有绝对的平等。——郭道晖

法律就像旅行一样,必须为明天做准备。它必须具备成长的原则。——著名大法官卡多左

法律所传达的是一种超越暴力,超越权利的声音,它所划定的权利边界虽然无形,却深深地刻画在人们的心灵之中。

为了正义,哪怕它天崩地裂!——古罗马格言

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安提戈捏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要求。

自己不能成为自己案子的法官。

任何人不得转让超过自己权利之权利。

没有程序的正义就没有实体的正义。

法不禁止即自由。

法无授权不得为,法无禁止不得罚。

在法庭上,只有证据,没有事实。

约定必须遵守。

特例不应成为立法之依据。

程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岭。——英国法谚

程序先于权利

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的见的方式实现。

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 。——【英】培根《论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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