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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带给群众最踏实的获得感

  发布时间:2016-04-27 07:53:38


    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开庭到基层,并实地走访争诉现场,给残疾当事人和广大人民群众带来了最踏实的获得感。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涉及残疾人权益保障的行政再审案。该案审判长、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贺小荣说,之所以到基层开庭,主要是考虑到再审申请人肢体残疾,行动不便,诉求多年。

    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到最基层的法院开庭,这在一些人看来或许有些不解,以为当前经济社会高度发展,法治精神已经得到全社会的普遍拥护,法院和法官的地位日益尊崇,在“智慧法院”信息化建设高歌猛进、现代化高科技已成为审判工作的发展趋势和主基调,法院应该高高在上等候当事人上门,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不远千里来到当事人家门口开庭已无必要;甚至送法下乡、巡回审判这些司法便民的老传统也应该束之高阁。

    实际上,这种看法是片面理解我国司法环境,没有考虑到人民司法的人民性的结果。

    首先,由于自然条件、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的法治进程存在明显的地域性差别。这是由我国经济地域发展不平衡造成的,与之相对应的,就是不同地区、不同阶层的公众对司法工作的需求也各有侧重。比如经济发达的大城市,群众更关切司法公开和公正司法,注重参与权、监督权的表达;而经济交通欠发达地区的群众,期待更多的是如何能够便捷地获得救济,对司法服务性和便民性要求更为迫切。如何满足不同层次、不同地域的群众的司法需求?最高人民法院俯下身子把庭审开到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家门前,这种踏实亲民的工作作风可以说为全国法院做出了表率。

    其次,人民法院的人民性也决定了群众的呼声就是人民法院行动的指令。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曾说:“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的根本宗旨,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发展到哪里,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就要跟进到哪里。”这就要求我们在具体的审判工作中准确把握司法环境的不平衡性和公众对司法需求的多样性需求,一方面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努力建设“智慧法院”,通过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立体式、全方位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另一方面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群体的实际需求,坚持开展巡回审判,立足于多样化、有针对性的服务,努力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赋予“马锡五审判方式”以“互联网+”的时代特色,方便群众诉讼,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让法治宣传深入寻常百姓。

    庭审开到群众门前是党的“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思想路线在审判工作中的体现,是人民法院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客观实际的能动之举。我们期待更多的法官能够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带给人民群众最踏实的获得感,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积极的贡献。

责任编辑:鲁维佳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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