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检察院出台《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服务和保障“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战略的十条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立足职能定位,整体谋划,自觉服务“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战略大局。这是河南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河南省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立足检察职能,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大局的重要举措。
《意见》指出,省检察院将与“大别山革命老区”所在的信阳、驻马店、南阳市和涉及的22个县级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建立“22+3+1协作机制”。
《意见》要求,围绕护航精准扶贫、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服务重大项目建设、促进“三农”发展、引导企业依法经营、保护民生民利、营造良好外部环境等7个方面,积极为“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提供预防服务。
《意见》强调,要围绕精准扶贫,开展为期五年的集中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围绕促进“三农”发展和保护民生民利,加强涉农和民生领域职务犯罪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