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案件快报

拖欠10年的信任

  发布时间:2013-02-21 17:18:10


    该还钱了,你手机不接,咋连家都搬了?要知道你躲的是债务,透支的可是信任

    贾利和李老牛是老乡,平日里也是情同手足。

    “最近,我手头不宽裕,家里又急需一笔钱,老牛你能不能借我点儿?”

    2003年9月的一天,贾利敲开了李老牛家的门,一阵沉默后,说出了这一番话。

    “没问题,要多少?不够了哥们儿再给你凑。”李老牛二话没说就答应了。

    “一万五吧,兄弟你也不宽裕。”

    “中!”李老牛说着,就让媳妇出门去借钱,拿来了1.5万元递给贾利。

    贾利收下钱后也爽快地给李老牛打了张欠条,“今借李老牛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贾利 二零零三年九月×日。”

    一晃钱借出去都大半年了,李老牛急了,来到了贾利家,贾利倒也热情相待,但绝口不提还钱的事。

    眼看都快过年了,李老牛再次来到贾利家,却发现贾利搬家了,急忙给贾利打电话,手机又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他这下慌了神。

    去年12月中旬,李老牛拿着借条来到了惠济区法院立案庭,起诉朋友贾利,要求对方归还欠自己的1.5万元。

    庭审中,依旧没见贾利的身影。

    不过,法院按缺席判决,判贾利5日内还清1.5万元欠款。

    法官提醒,写借条时,应注明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地点、借款用途、借款时间、还款期限、有无利息及计算方式等。而该案中贾利打的欠条,对于利息及还款期限都无明确约定。

责任编辑:研究室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