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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老板换人 装修款不能欠

  发布时间:2016-06-07 10:46:53


    店老板换了人,之前欠的装修款应当由谁支付?郑州的装修工李大柱就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李大柱常年在郑州做装修,2014年8月受雇到郑州市惠济区为一家餐馆装修。工程完工后,经结算,餐馆老板王福生共需向李大柱支付装修款14874元。随后,李大柱多次找到王福生讨要,均被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诿。

  2015年1月,李大柱再次来到餐馆要求支付装修款时,发现餐馆老板换人了。“王福生已经把店转给我了,我出了3万元转让费,餐馆装修的钱不应该再找我要了。”餐馆的新老板赵德生表示。

  无奈之下,李大柱又多次找到王福生及赵德生进行协商。在当地村委会的协调下,餐馆的新老板赵德生同意偿还王福生拖欠李大柱的14874元装修款。当日,赵德生就支付了4874元,并为剩余的1万元写了张欠条。

  随后,李大柱多次向赵德生讨要这笔欠款,也屡屡碰壁,无奈之下,李大柱一纸诉状将赵德生告到了惠济法院,要求法院依法判令赵德生偿还其1万元装修款。

  结果

  6月3日,郑州市惠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债务应当清偿。被告赵德生欠原告李大柱1万元,有原告李大柱提供的欠款凭证为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应当偿还欠款,原告李大柱要求被告归还欠款的主张,应予以支持,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一审判决新店主赵德生偿还原告李大柱1万元装修款。

  提醒

  主审法官随后表示,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其审理的由于转让店铺所引发的纠纷也呈上升趋势,为此提醒市民在转让店铺时,除签订正规转让协议,并要求由房东、转让方、受让方三方共同签署外;还要注意核查营业执照是否随店转和原店主是否拖欠水电费、房租、装修款、货款等债务等信息,并在合同中明确注明;同时注意查询该店铺地段在短期内是否有市政方面的拆迁规划,以在纠纷发生时能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鲁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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