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破产案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典型案例的有关情况。引导社会全面、正确认识和适用破产法律制度。
近年来,人民法院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努力推进破产案件审理工作,并在办案效果、队伍素质提升、破产审判机制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据统计,自《企业破产法》实施以来,2008年至2015年期间,人民法院新收各类破产案件共计19551件,审结包括旧存案件在内的破产案件21995件。今年一季度,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1028件,比去年同期上升52.5%;审结507件,比去年同期上升61%。人民法院通过依法有序推进破产案件的审理,对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构建公平有序市场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介绍,人民法院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严格依法优先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职工对破产程序的参与权。企业继续保持原营业或整体转让经营性资产的,尽可能保证原有职工工作岗位。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提出司法建议,推动职工再就业培训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