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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推出民警执法规范 民警要习惯于在镜头下执法

发布时间:2016-07-28 09:02:28


    在近日公安部举办的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培训会上,全国公安民警首次通过视频形式,就当前基层一线民警面临的执法难点和困惑问题接受集中培训。

    此次视频培训主要围绕治安、刑事、交通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执法内容,从法律要求、处置流程、行为举止、策略技巧等方面,对民警在执法实践中具体应该怎么做、不应该做什么进行了直观演示。

    根据演示的执法规范,民警执法时应随身携带警察证,如执法对象质疑警察证效力,应明确告知警察证是警察法定的执法证件;在查验身份证时,如执法对象不配合,应告知其有义务出示身份证件并接受查验。没有随身携带居民身份证的,可提供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有效证件证明身份,也可以报出自己的公民身份号码、姓名等信息,供民警查验。

    当民警在执法过程中遇到阻碍执法的行为时,要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固定证据,向围观群众表明警察身份,争取群众配合支持。如果执法对象或其亲友拖拽、缠抱民警,可采取拉肘别臂等相对安全的控制动作摆脱纠缠,避免拳击、抓头发、扭脖子等危险动作。

    面对群众的围观拍摄,公安部要求,在拍摄不影响执法的情况下,民警要自觉接受监督,习惯于在镜头下执法,注意规范执法行为,不说过头话、不做过激事;不得强行干涉群众拍摄、夺取拍摄器材或强行要求删除,但可口头劝阻。对执法对象的违法行为,应及时果断依法处置,避免群众长时间围观。

责任编辑:鲁维佳    

文章出处:大河网——河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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