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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途中打瞌睡 酿成事故犯了罪

  发布时间:2013-03-21 15:26:30


    张某不顾疲劳硬撑着驾车行驶,导致打瞌睡方向失控撞向路边行人酿成亡人事故。3月19日,法院以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2013年1月8日13时许,张某驾驶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中型普通货车,在由西向东行驶至某路段时,因疲劳驾驶打瞌睡致方向失控,撞击同方向行驶在路南非机动车道内的姚某和李某分别驾驶的人力三轮车,使姚某的人力三轮车被撞飞碰到站在路南的行人郭某,致姚某颅脑损伤当场死亡,李某、郭某二人受伤。张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发后,张某拨打110报警,在现场等候处理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就民事赔偿事宜与被害人及亲属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章学忠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正确,予以支持。案发后,被告人章学忠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赔偿了被害方的经济损失并取得其谅解,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辩护人提出与上述观点相同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据此,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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