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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7-04-13 17:44:22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惠济区人民法院基本情况

(一)惠济区人民法院主要职责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管辖的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依法再审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

3、依法审判由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5、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负责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7、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8、管理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的经费、物资装备和人民法庭建设。

9、完成应由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负责的其他工作。

(二)惠济区人民法院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内设17个职能部门,按有关规定设置。主要是: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古荥法庭、花园口法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法警大队、技术管理科、审判管理办公室、基建办公室、监察室、政治处和办公室。

(三)人员构成情况

惠济区人民法院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109人,其中:行政编制64 人,事业编制42 人;在职干警106人,离退休人员22人,临时人员74人。

、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度收入预算总计2312.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312.8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总计2312.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1.80万元,项目支出541.05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2040409“两庭”建设200万、2040501行政运行(法院)1355.51万元、204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法院)92.80万元、2040504案件审判245万元、2040505案件执行3.25万元、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3.41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5.85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8.76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6.57万元、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91.70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2312.8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51.6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66.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3.67万元;项目支出541.05万元。

(三)主要项目:

1、“两庭”建设--法庭审判庭维修维护200万元。

2040409“两庭”建设,年初预算共计200万元,主要用于法庭、审判庭建设或维修修缮等项目支出。政策依据2015年惠济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2、物业管理费

204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物业管理费,年初预算共计27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办公楼、花园口法庭和古荥法庭的物业开支。政策依据物业费管理规定。

3、业务费

204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业务费,年初预算共计5万元,主要用于陪审员陪审费。政策依据人大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

4. 基层人民法庭工作经费

204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基层人民法庭工作经费,年初预算共计8万元,主要用于花园口人民法庭及古荥人民法庭的办公经费开支。政策依据惠办(2004)9号文基层人民法庭工作经费。

5、宣传费

204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宣传费,年初预算共计15万元,主要用于司法宣传工作等。政策依据豫财行(2001)176号文。

6、培训费

204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培训费,年初预算共计15万元,主要用于人民法官及书记员业务培训。政策依据区文件。

7、会议费

204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会议费,年初预算共计5万,主要用于人民陪审员会议。政策依据上级文件。

8、服装费

204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服装费,年初预算共计15万,主要法官审判服及法警警服、书记员服等开支。政策依据豫高法(2016)266号文法院审判服警服换装标准。

 9、机关党组织活动经费

204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机关党组织活动经费,年初预算共计2.8万元,主要用于党员干警开展党组织活动。政策依据郑发(2015)2号文。

10、退诉讼费、救助基金

2040504案件审判 退诉讼费、救助基金,年初预算共计245万元,主要用于退还当事人诉讼费及为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资金。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诉讼费管理办法。

11、监外执行专家评定费

2040505案件执行 监外执行专家评定费,年初预算共计3.25万元,主要用于严重疾病的当事人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政策依据省高院关于规范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2312.85万元,比上年增加227.09万元。增加原因:案件急剧增长,人员增加,办公经费及其他费用支出增长。                

2017“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18.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38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档案柜,单价0.02万元,数量120个,共计2.28万元;

2.柜式空调,单价0.9万元,数量5台,共计4.5万元;

3.三人沙发,单价0.2万元,数量20套,共计4万元;

4.挂式空调,单价0.38万元,数量20台,共计7.6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是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九、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反映人民法院各项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反映人民法院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人民法院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项):反映人民法院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支出。

(四)案件审判(项):反映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

(五)案件执行(项):是指法院执行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执行活动和非诉执行活动的支出。

(六)两庭建设(项):反映人民法院审判用房、人民法庭用房、刑场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以及审判庭安全监控设备购置及运行管理等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区法院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责任编辑:张冬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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