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利用得天独厚的案例资源开展以案释法过程中,要注重普法对象的用户体验,兼采传统和创新的普法方式,把普法工作做得贴民心。
一个注重用户体验的时代,法官能为公民提供独特易用、有吸引力的普法产品及与案件有关的各种应用体验将促进司法产品的亲和力与公信力,法院也可以成为公民接受普法教育的重要体验地。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要求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结合社会热点以案释法。法律条文往往繁多复杂、晦涩难懂,可以使原本求知欲望较强的来院涉诉人员阅读后觉得索然无味,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伴随着案件进展逐渐削减,而案例是法律关系体现的载体,法官有效运用案例来诠释法律是普法的最佳途径。
法院所在地成为普法教育的体验地,离不开氛围的制造。诉讼参与人在积极投入精神、智力、情感与诉讼全过程中,或许对复杂的法律关系不求甚解,但极其渴望与法官的沟通和交流。法院要利用大众心理,掌握用户需求,在庭审未进行时进行普法宣传,以此来打消诉讼参与人恐受到不公正判决的顾虑。同时,法院可以在诉讼服务大厅、休息室设置普法知识触摸屏、案例播放机、真实场景模拟带动观者学习法律知识;在条件允许的法院,还可以按照诉讼参与人的年龄、性别等身份特征和所涉案件案由设置不同法律关系类别的普法观影室,让观者在参加庭审前接收多样的法律知识传播,增加诉讼参与人积极应对司法服务的信心。
通过互动式、体验式、人性化的宣传,用真实的相似案例让公民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存在、公正,法律带来的好处以及合理利用法律武器的方法,达到普法学法的目的。就普法产品的可用性来看,法官在办案过程中结合案例的现场普法最具实用性。要唤起公民在诉讼过程中被普法的渴望,满足其需求,也许仍然需要采用一些传统的办法。法官断案过程中以深入浅出的言语直观讲析法理、情理,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适时对当事人进行普法教育;在庭审中以恰当的言行、友善的态度,合理运用释明权,将庭审引入到专业化道路,在当事人心中形成潜移默化的法律宣传。
用户体验不是一种孤立存在的事物,它建立在我们法官和用户的交互过程之中。法院在普法的过程中,需要利用大数据搜集普法对象被调研、被访谈的信息,并记录其过程。通过对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借此对我们将要去采用的普法方式进行准确的判断。能否精准普法在于制定的普法策略是否有效地迎合了用户需求,同时我们还要注重普法的功能性。狠抓以案释法必须建立健全涉及医疗卫生、生态环境、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案例资源库,并通过统一上网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指导公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必须组织好法官经常性送法进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以“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事影响身边人”的形式做好释法的传播者;必须有效地利用微信、微博等互联网媒体的速度,实时推送普法信息,制造接地气的公民关注点,传递法治好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