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一直重视弱势群体的生存和发展,切实加大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妥善解决涉及弱势群体纠纷案件,真正实现关注民生,保障人权,一心为民,秉公执法。2017年9月18日上午,惠济法院执行局就成功执结了一起因老年人收废品引起的物件损害责任纠纷执行案。
60岁的王大爷因为生活所迫,常年以收废品为生。
3月份的一天,位于惠济区的一所中学,联系了王大爷,希望他把学校餐厅里废弃的一些座椅收走,准备换批新的。
和往常一样,王大爷第二天一早就来到学校。废弃的桌椅是在二楼的一个露天阳台上,为了省事及不打扰学生们上午听课。学校让王大爷直接从从阳台把桌椅扔到楼下,在扔的过程中王大爷不小心摔倒了。
随后王大爷被送往医院,住院期间共花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共计1万5千余元。出院后,王大爷在与学校协商不成赔偿问题下,诉至惠济区法院,要求学校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万8千余元。经过法院的依法审理,胜诉后的王大爷家人拿着法院生效判决文书找到学校时,学校一再推脱不予支付王大爷的损失,经过法律援助中心的支援,王大爷申请了强制执行。
本案的执行法官徐彦召收到案件后,认真查阅案卷材料,主动向涉案学校了解和调查情况,与王大爷进行交流,询问他现在的病情及身体恢复情况,全面掌握王大爷的现实需求和实际困难。
随后,徐法官考虑到这起案件虽然标的不算特别大,但是涉及到社会公众的弱势群体一面,并且王大爷的生活因为医药费更加地困难,急需这笔款项。所以执行款项到位稍有迟缓,便可能激化矛盾,徐法官决定收到案件后立即启动调解执行尽早化解纷争。
徐法官随即通过电话传唤双方到法院进行调解,王大爷主张学校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后续治疗费各项损失共计1万8千余元,学校负责人则称是王大爷自己不注意安全,没有尽到安全义务,他对自己的损失有一定责任,并表示在1万元以下愿意支付,不然学校将继续申请执行异议及抗诉。
因双方相互较劲,情绪激动,言语失控,本可以立即按照强制执行条件对学校进行财产划拨和冻结的,但是考虑到学校作为集体,王大爷及家人往后还要通过学校收集废品养家,王大爷作为弱势个人,并急需目前的款项用于治病,徐法官决定对双方再次进行调解。法官先背对背地做调解工作,分别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和交流,耐心向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告知双方调解执行当场结案的优势。并利用角色互换法和以情感动人法,希望双方可以互谅互让,多站在对方的角度,帮助当事人解决后顾之忧。
当事人被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的工作态度和精神所感动。最终,校方愿意完全尊重法律判决,当日支付王大爷18000元,并承诺以后学校的废品工作还由王大爷家负责。
王大爷拿着18000元的赔偿款,心情激动地握着徐法官的手,用最朴素的语言表达心中的感激之情:“让您费心了,谢谢您,您是我们一家的大恩人。”至此,案件圆满结案。徐法官耐心而又充满感情的调解执行工作,再次谱写了一曲“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美丽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