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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洋奶粉”没有中文标签 奶爸诉请十倍赔偿获支持

  发布时间:2017-11-27 13:05:03


    “感谢法官,本来想着对方态度那么不好,没有一年半载是拿不到钱的,没想到这么快就帮我把钱要回来了,太感谢你们了!” 2017年11月22日,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内,手拿全部4千余元赔偿款的刘先生激动地向樊法官说道。

    事情还要从头说起。

    2016年8月,刘先生通过某电商平台某“海外购”店铺购买了3罐国外某品牌3段800g奶粉。在支付了3百余元后,刘先生在一周后收到了奶粉,但他发现,该奶粉没有中文标签,而且物流动态显示,发货地在宁波。于是他找到店铺的经营者某电商公司,要求赔偿。某电商公司则表示,其经营的海外购商品是通过国际物流方式原装进口的商品,从中国保税区直接发货,符合国际相关标准,属于合格产品,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于是,刘先生将某电商公司告上了法庭。

    惠济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原、被告之间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本案中,刘先生所购买奶粉的包装上没有中文标签,不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得入境销售。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支持了刘先生要求某电商公司退货并退还其购物款,同时支付购物款十倍的赔偿金的主张。

    判决生效后,某电商公司并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履行赔偿义务,刘先生便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受理此案后,执行干警向某电商公司发放了执行通知书等手续,并要求其在规定期间内如实申报财产,但某电商公司的负责人一直对执行干警避而不见,还以各种理由逃避履行。执行干警经查询,也未发现该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便将该公司录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今年“双十一”过后,由于进入“黑名单”后被几家供货商停止合作,某电商公司的负责人主动联系法官。执行法官随后对某电商公司负责人进行了一番说服教育。最终,11月22日下午,某电商公司派人来到了惠济法院,收回了3罐奶粉并将全部4千余元执行款交到了刘先生手中,至此,这起合同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

    【提醒】

    主审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在“海淘”时要擦亮眼睛,尽量选择信誉较高、口碑较好、销量较高的正规平台及商家购买;同时不要轻信一些代购所谓“原单”“A货”等宣传,盲目购买一些远低于市场价格的商品;要注意通过独立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如网银或者支付宝等方式付款,收到货后仔细验证无误后再确认收货;对于声称一些包裹投递失败、要求验证身份等电话保持警惕,尽量不轻信,必要时可选择报警;同时要留心保存购物时商品描述截图、购物记录、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关键证据,从而在纠纷发生时能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责任编辑:鲁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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