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法官,我和我妈还欠多少,我这就全还上。”2018年3月26日,“老赖”王某主动来到惠济法院执行局,要求付清全部5万余元案件执行款。
让人有些不解的是,王某和他的家人,已经同执行法官“躲猫猫”了近1年时间,怎么突然“浪子回头”了?
原来,让王某一下子“想通了”的,是惠济法院向村委会开出的几张《协助执行通知书》。
2016年6月,王某的母亲赵某驾驶电动车由东向西行驶时,撞上了在马路边台阶上坐着的老人李某,致使李某受伤。后经认定,赵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伤愈出院后,为讨要医疗费,李某将赵某告到了惠济法院。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赵某赔偿李某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4万6千余元。
判决书生效后,由于赵某并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李某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惠济法院执行局干警多次找到赵某,其拒不配合且态度强硬:“他(赵某)受伤是自己摔倒的,当时我没碰到他,一分钱我也不会给。”
法官经多方查询,赵某名下也无可供执行财产。
在走访了解赵某情况时,执行法官发现,赵某的儿子王某也是该院一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2016年8月,王某向朋友高某借了1万元钱,口头承诺一个月归还,还写下了一张欠条。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王某同高某达成了调解协议,王某每月偿还原告2000元,却在支付了4千元后不再支付尾款。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由于长期拒不履行其还款义务,王某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走访中,执行法官还发现了一个新情况,赵某及王某所在的村庄已经被拆迁,村委会正在定期发放拆迁款。于是,执行法官果断决定,向该村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冻结王某及赵某以及该村另外几名“老赖”的补偿款。
“我们愿意配合,拆迁款一到账,我们就立即通知你们,也不让他们领出来。”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村支书弓某向法官保证道。
过了没多久,王某在领取拆迁款时受阻,而后在因生意需要急需坐高铁出行时又被拒绝,王某这才刚忙来到惠济法院主动履行了自己及母亲的全部5万余元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