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职人员,即指各级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是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主体。公职人员成为失信人,可想而知不仅是个人道德缺失,还破坏社会风气,损害司法权威,比普通百姓失信更严重。2018年6月26日,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就依法执结了一起公职人员欠钱不还,惮于法纪威严,迅速达成支付欠款调解协议的案件。
2014年2月,身为银行的公职人员,还处于银行中层职位的宋宁宇,以需要做生意为由向有亲属关系的远房叔叔宋保恩借款500余万元,借款期限为2年。可是眼看两年过去了,除了中间宋宁宇给过宋保恩1万余元的利息外,再无表示还款的意思。碍于亲属关系,宋保恩只是通过旁人旁敲侧击提示过宋宁宇,但是宋宁宇仍旧无还款意愿。无奈之下宋报恩提起了诉讼,胜诉后宋宁宇却始终不露面,不接听宋保恩的电话。
在宋保恩依法申请了强制执行后,宋宁宇仍旧不予理睬。惠济法院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随即通过查控系统查封了宋宁宇的一个账号,但是账号余额根本不足以偿还宋保恩的欠款。在了解到宋宁宇是银行中层职员后,法官联系到了银行的人事主管部门,并电话告知宋宁宇若仍旧执迷不悟将对其进行司法强制措施。银行主管在得知宋宁宇欠款不还事实后,根据与法院签订的联动执法相关文书,要求宋保恩作出书面检查,并责令其限期内偿还欠款。宋宁宇一听单位领导知道了自己欠钱不还,自己将来工作还要升职,如果被司法拘留不仅影响自己仕途,还在同事们面前丢面子,随即与执行法官联系,希望与宋保恩打成调解协议,分期还款。最终在先行偿还100余万后,剩余款项及利息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
公职人员体现党和政府的形象,公职人员成为失信被执行人会降低政府公信力,破坏诚信建设,滋长社会不良风气。因此,自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攻坚战打响以来,惠济法院除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签署联动执行文件外,还不断强化与区纪委、组织部门等联动。针对执行不力的“公职失信被执行人”,通过微博、微信曝光通报其姓名、住址、单位、未履行标的等具体信息,并由纪检部门对通报人员进行约谈整改,限期履行完毕,对整改不到位、妨碍执行、违反规定干预执行、拒不履行的予以追究党政纪责任。在涉公人员所在单位、社区附近就近张贴督促限期履行通告,针对拒不履行义务或躲避、规避执行的公职人员依法进行拘传、拘留,迫使不少公职人员主动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