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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德知礼的法官——皋陶

  发布时间:2018-07-20 17:51:17


    众所周知,皋陶是中国传说时代的人物,尧时期就是一位重臣,舜时则担任了掌管刑狱的最高长官。太史公司马迁在《史记》中记,舜设官分职,委任了22人辅佐自己,分别主管稼穑、和睦礼让、抵御外寇、惩办罪犯等事项。被任命的这22个人不负尧望,在履职中都建立了功勋,而皋陶列为其首。司马迁说这22个人都有功劳,皋陶主管法律,公平裁断,人们都心服口服。由此,皋陶也被誉为中国的第一位法官。

    秦汉时由当时的最高司法衙门——廷尉寺按制祭祀皋陶。魏晋时,制定新的祭祀礼而将祭祀皋陶之职由廷尉寺移到律署。一位名叫摯虞的大臣提出了反对意见,认为律署只掌管着制律,其地位远不及廷尉寺,由律署祭祀皋陶,分量是不够的。他主张应该遵从旧制,仍由廷尉寺祭祀皋陶。朝廷同意了摯虞的意见。

    皋陶自秦汉以来一直是中国古代司法官吏的心中之神,他公平断案的“故事”凝聚了中国古代法官的信仰。

    作为法官的皋陶,不仅知法,而且知礼并努力践行礼,真正做到了礼治背景下裁断所能达到的最大程度的公正。成书于战国至汉的《尚书·大禹谟》与《尚书·皋陶谟》以追记的形式记载了舜与皋陶、禹君臣之间关于治国理政的对话,虽是后人的追记,但也反映了传说时代的皋陶的法律理念和后人对法官寄予的期望。《大禹谟》开篇即言:“皋陶说了治国的谋略,禹说了自己成功的经验,舜帝非常重视。史官记录下了君臣间的谈话。”值得注意的是,舜与禹对皋陶的称赞及皋陶自己谈到为国理政的理念都是以礼的核心内容——德为主,而刑为辅的。

    先看禹对皋陶功绩的赞扬:“皋陶处处行德,德行才得以普及,百姓也感念他。帝舜,您一定要考虑皋陶的功劳。皋陶想着德政、解释德政、称赞德政、力行德政,帝舜您一定要考虑皋陶的功劳。”舜对皋陶的称赞:“皋陶,你能够准确适用五刑,辅助教化。你辅佐我治理政事,知道用刑的目的是为了达到无刑的治理境地,百姓平和而公正,这都是你的功劳。”

    再看皋陶在回答舜时所阐明的用刑理念:“因为帝舜的品德无瑕:对臣子只是简单地要求他们尽职尽责,对百姓宽和而不行苛政;对犯罪的人只惩罚他本人而不株连子孙,对有功的人赏赐却延续到他们的后代;原谅过失犯罪的人,无论他的罪过有多大;严惩故意犯罪的人,无论他的罪行多么微不足道;罪疑从轻,功疑从重;与杀害无辜的人相比,宁愿释放不守法的人。帝舜您爱惜生灵的美德滋养了民心,使天下的人服从教化而不敢冒犯官府。”

    从以上的对话中,我们可以看到皋陶是一位深受民众爱戴、同僚敬重、帝王赏识的法官。他的成功在于把“德”放在了第一位。这个“德”是礼的内化,具体内容是严格自律,爱民如子。而皋陶对舜的赞扬,实际上是在阐述自己的“用刑”理念。这就是宽和地对待子民,刑罚的锋芒只是针对故意作奸犯科的人。以严厉的刑罚彰显帝王的好生之德,这些用刑原则被后世儒家发展为“慎刑”或“恤刑”的理论。

    在《尚书·皋陶谟》中我们看到的皋陶,更是一位好德知礼的法官。《皋陶谟》集中记述了皋陶对“德”的进一步阐述。皋陶总结了历史的经验,认为世间有九种美好的品德,即:“宽宏大量而又谨小慎微,性格温和而又独立不移,老实忠厚却又严肃庄重,富有才干却又办事认真,柔和驯服却又刚毅果断,为人耿直却又待人和气,志向远大却又注重小节,刚正不阿却又实事求是,坚强不屈却又符合道义。”

    首先,对最高统治者“帝”而言,德是最重要的。因为帝之德不仅表现在严格的自律、为天下表率方面,而且还表现在知人善任,安定民众方面。皋陶将“安民”作为帝德的一个重要方面,认识到了民的重要性和力量。他认为“天”对人间最高统治者天子——帝的选择,是根据民意而决定的。天意与民心共同指向的帝之德成为最高统治者权力的来源,成为最高权力合法性的基础。

    其次,德对任何一个统治者来说,也是很重要的。皋陶认为,一个统治者,如果具有九德中的三德,并日夜努力践行,大夫方可以保住自己的封地;如果具有九德中的六德,并日夜努力践行,诸侯方可以保住自己的王国。如果以九德为标准选拔官吏,为官者才能个个是天下的才俊。

    再次,皋陶认为,统治者践行德的主要方法应该是力戒安逸与私欲,按照上天的启示兢兢业业,恪守职责,勤劳国事。按着上天赐予的人伦秩序,做到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按照上天赐予的尊卑秩序,恪守五礼,即天子、诸侯、大夫、士、庶人各尽其职,各安其分。天将统治权交与有德之人,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分别穿着不同色彩纹饰的五种服饰来彰显身份。按天的旨意,用墨、劓、剕、宫、辟五刑讨伐、惩处有罪之人。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尚书·皋陶谟》中作为掌管刑狱的最高司法长官皋陶并没有奢谈刑,而是对德情有独钟,是一位好德知礼的法官。还有一点也同样值得我们思考,即皋陶所说的德不是对一般民众道德的普遍要求。而是制约百官言行的“官法”,是制约最高统治者帝之权力的无上大法。

    皋陶好德知礼,但也严格公正地执法。我们从孟子对皋陶的认识中,也能印证在人们的心目中,皋陶是一位不徇私情的法官。孟子的学生问孟子:“舜为天子,皋陶为法官,而舜的父亲杀了人,皋陶将如何处理?”孟子答道:“皋陶将会逮捕舜的父亲。”学生又问:“难道舜不会禁止皋陶逮捕他的父亲吗?如禁止,那舜怎么办呢?”孟子说:“舜会放弃天子之位,偷偷地背着父亲逃走。”皋陶断狱,即使对帝舜也是如此地不通融。孟子认为,在法与帝之间,作为法官的皋陶一定会选择护法,而不是曲法。只有这样的法,才能算得上“平之如水”,公正无私。

    皋陶是一位传说中的人物,对于各种传说我们已经无法也不必要拘泥于真伪的考证。关键是,虽传说不一,但一代又一代人对法官的期望却是相同的,这就是好德知礼,公正无私。

    (转载时间:2018年7月20日,

    原链接: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8-07/20/content_141439.htm?div=-1)

责任编辑:鲁维佳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8年07月20日第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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