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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问题导向 力促规范执行

  发布时间:2019-01-31 10:29:55


    要提高执业技能、增强责任意识、强化程序观念,培养规范、严谨办案的思维和行动自觉,将规范执行落实到案件办理的每一个节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努力在执行规范化与灵活性之间取得平衡。

    “一性两化”是执行工作的总体要求,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执行规范化须体现到案件办理的每一个环节、融入每一处细节。依法办案、规范执行不仅有利于案件的顺利办理,也有助于取得当事人的理解、尊重和支持,从而为执行工作提供强大的外部力量。

    执行规范化是一把坚韧利剑,要敢用、善用、常用。但不得不承认,个别地方法院对执行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仍存在认识不到位的问题,重实体轻程序、公开透明度低、办案松软拖沓等问题一定程度上依旧存在,严重损害了司法形象、权威与公信力,造成了一些不良的社会影响。

    鉴于此,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此外还就规范相关工作出台、下发过不少的规定、意见、通知等,给全国法院规范开展执行工作指明了方向、立下了原则、明确了标准。特别是“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打响以来,全国法院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自纠自查,不断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执行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值得充分肯定。

    但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仍面临不少障碍。执行不同于审判,其根本目的是要兑现申请人胜诉权益,打通阻碍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的“最后一公里”难题,任务艰巨、意义重大。首先,执行工作有自己独特的规律,其理论性、实践性、社会性、目的性都非常强,执行人员的综合能力和素质能否达到相应的要求还有待检验。其次,我国至今尚未出台统一的强制执行法,相关执行规范不仅多而散、广而杂,还不乏出现相互间不一致的情况,造成法律适用上的困难,也损伤了司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再者,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很多时候执行实践就不得不走在理论前面,“摸着石头过河”无疑成为一项不小的挑战。

    此外,基于实用主义的考量,实践中执行人员自由裁量权稍显过大,带来的问题就是,执行工作灵活有余而规范不足,也可能会因此引发廉政、舆情和信访风险。

    笔者认为,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并非苛求要事无巨细,必须有法可依,也不意味着一定要出台一部形式精美完备、内容包罗万象的强制执行法,最根本的还是要从人抓起。对执行干警来说,必须要提高执业技能、增强责任意识、强化程序观念,培养规范、严谨办案的思维和行动自觉,将规范执行落实到案件办理的每一个节点;同时善于将法、理、情充分融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努力在执行规范化与灵活性之间取得平衡。此外,执行干警只有确保自身清正廉洁,才能不授人以柄,才有勇气和底气将执行规范化切实进行到底,落到实处。

    (转载时间:2019年1月31日,

    原链接: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9-01/31/content_151611.htm?div=-1)

责任编辑:鲁维佳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9年01月31日第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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