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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人拖欠车贷不露面 执行法官奔波三百里异地扣车促执行

  发布时间:2019-07-18 10:09:28


    “魏法官,我发现张某名下的哈弗轿车出现在信阳,你们快过来……”7月16日凌晨,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后,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迅速出击,奔波三百余里赶至信阳市息县,及时依法将被执行人张某名下的车辆成功扣押。

    该案系一起追偿权纠纷。被执行人张某于2017年3月与某汽车销售公司签订了分期付款汽车买卖合同和个人借贷担保合同,约定张某从某销售公司购买哈弗牌轿车一辆,总价157 800元,首付款44 800元,余款由张某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完毕,某销售公司作为担保人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合同签订的当天,张某支付了首付款,某销售公司将轿车及车钥匙交给了张某。在陆续归还了半年多的车贷后,张某开始逾期还款,银行便开始要求某销售公司承担保证责任,陆续从其账户上划扣车款。多次追要无果后,某销售公司将张某起诉到了惠济法院,法院经审理作出民事判决,判令张某偿还某汽车销售公司代付给银行的车款、违约金及管理服务费等共计92 665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张某不仅不主动履行,还连人带车不见了踪影。

    7月16日一早,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后,执行法官迅速召集执行干警赶往信阳扣车。在息县某村,执行法官找到了张某及其名下的车辆。起初,被执行人张某对法院的扣押行为有所抵触,极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但经执行干警反复释法析理并告知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后,张某终于同意法院扣车并交出了车辆钥匙。至此,这次异地扣车得以圆满完成,为案件的后续执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鲁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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