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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要被追究拒执罪 失信被执行人“麻溜”还款

  发布时间:2019-10-23 13:28:25


    “法官,我想明白了,欠债还钱理所应当,我这就想办法把钱还了,恁们能不能先不把我往拘留所送。”10月17日,躲藏在南阳市的被执行人严某被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拘传回法院。当被执行干警告知其行为已涉嫌拒执罪后,严某立即表示愿意还款,随后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当场同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

    事情还要从头说起。2014年10月,王某同严某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双方约定,王某从严某处购买医疗器械一台,总价50万元,由王某一次性付清。合同签订的当天,王某便支付了全部货款。而严某却以种种理由迟延发货。多次讨要无果后,王某将严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作出民事判决,判令严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全部50万元货款。然而判决生效后,严某却并没有履行清偿义务,王某无奈之下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向严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约谈严某对其做思想工作,严某起初一边“哭穷”,一面信誓旦旦地保证,再困难也会把钱还给王某。然而没过多久,严某却开启了“失联模式”。承办法官再次拨打严某的电话,却已是无人接听状态;执行法官到严某居住地实地查找,却被告知严某早已外出经商,朋友、邻居等都不知道他的确切地址。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发现严某名下有两辆轿车,然而却由于不能准确查找到车辆下落导致无法处置。鉴于严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罪,2019年8月,惠济法院以严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该案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立案后将严某某列入网上追逃名单。

    10月17日,严某被公安机关抓获,随后被惠济法院的执行法官带回法院。执行法官向其言明,如再不履行还款义务,将要面临拒执罪的刑事处罚。严某这才知道自己摊上了“大事”,立即开始联系家人积极筹款。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严某与王某当场达成和解协议,严某向王某当场支付20万元,余款于2019年12月31日前还清,以严某名下两辆轿车为抵押,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鲁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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