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上午,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某银公司在某商业银行的账户予以冻结并进行了扣划,高效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
2013年7月,某银公司与某香公司签订了原材料加工合同,约定某银公司采用某香公司加工的某建筑材料,具体规格和尺寸以某银公司提供的有效加工图纸(经该公司签字或盖章认可)为准。2016年9月,双方又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由某香公司为某银公司加工另一种原材料。第一份合同签订后,某香公司开始陆续为某银公司加工原材料,某银公司则在收货后进行了安装,并陆续支付了部分货款。2017年12月,双方经结算,某银公司仍有62万余元货款未付。
几经讨要无果后,某香公司将某银公司起诉到了惠济法院,请求判令对方赔偿其货款及经济损失等共计805000元。惠济法院经审理作出民事判决,判令某银公司偿还货款624320.06元,驳回某香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由于某银公司百般推脱、拒不履行,某香公司便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向某银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敦促其法定代表人王某主动履行,然而王某却无动于衷。执行干警几经查询,终于发现某银公司在某商业银行开设的一隐匿账户,账户内有可供执行的存款,随即决定果断出击,第一时间对该账户进行了冻结,并顺利扣划了62万余元的执行款,并通知了申请执行人前来领取。至此,案件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