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3日和31日,省法院两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道才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之后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把握和全面分析了当前国内国际经济形势,明确提出了2020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具有很强的思想性、前瞻性、针对性和指导性,为人民法院准确把握职责定位、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对2020年全省经济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为全省法院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主动对标对表推动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去谋划,深刻领会中央、省委对于当前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找准法院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着力点,紧紧围绕2020年经济工作重点任务担当作为、履职尽责,以建设现代化服务型法院为目标,不断提升审判执行能力和水平,为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议要求,一是牢牢把握新发展理念要求。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新发展理念贯彻到人民法院谋划工作、制定措施、推动落实的全过程、各方面,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具体举措和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推动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在法院环节落地落实。二是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树牢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司法理念,严格区分违约与违法、合法财产与违法所得的界限,严禁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最大限度维护涉诉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增强企业主人身、财产安全感和干事创业信心。要采取务实有效措施,着力提升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中“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司法指标,为我省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精准发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要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引导民间资本合理流动、脱虚向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大对经济金融领域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积极开展金融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建设,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要严惩扶贫领域腐败犯罪,精准对接深度贫困地区群众司法需求,为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提供有效司法服务。要加强生态司法保护,完善内部协同审判、外部协调联动、跨区划集中管辖、全流域司法协作机制,依法惩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积极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四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要紧紧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要求,公正高效审理劳动争议、医患纠纷、住房保障等涉民生案件,全力保障群众“衣食住行、业教保医”等领域司法需求。要持续加强执行工作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建立现代化的执行工作机制,巩固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稳步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五是立足职责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要充分发挥司法在社会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深入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着力构建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要大力推进诉源治理,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更加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大格局中,推动形成“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过滤体系,让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转载时间:2020年1月9日,
原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79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