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关于本院受理的郑州新万国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一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采取随机方式指定破产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案情
郑州新万国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21日在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惠济分局登记设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股东为河南新万国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和郑州铭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魏琳琳,经营范围为旅游开发、土特产销售、住宿、餐饮等。2020年1月份,郑州新万国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破产,称该公司成立后斥巨资开发建设“法莉兰魔法王国主题乐园项目”,后因该项目开发建设手续违法,于2019年7月份被政府部门强制拆除,致使申请人损失巨大,该公司现已歇业。经河南明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19年11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清查值为19155997.42元,总负债清查值为75041608.90元,所有者权益清查值为-55885611.48元,负债率为392%。
二、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请书(一式叁份)及申请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
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规模、业绩、专职团队储备和构建情况;
2.破产团队负责人、委派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负责人的执业经历和业绩,委派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核心成员、常驻人员的执业经历和业绩以及全程参与的承诺;
3.如被指定为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后的工作计划、管理思路、建设性建议和意见;
4.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的优势,已承办破产案件数量;
5.管理人报酬报价;
6.管理人及核心团队成员不存在任职限制的承诺;
7.拟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的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邮件送达地址等。
三、报名资格及时间
本次报名限定为本市辖区管理人名册中的一级管理人(二级管理人须与一级管理人联合方可报名)。
报名期限截至2020年4月30日下午17时。
四、选任规则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2.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
3.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实施办法》。
4.本院对申报机构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书面评审,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进行随机摇号(若无机构申报,则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采用随机方式从管理人名册所列名单中指定)。经书面评审进入摇号范围的申报机构,在接到本院通知后按指定时间派员携带授权委托书到本院507室参加随机摇号(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随机摇号,则视为放弃参加本案破产管理人选任)。届时经随机摇号选定一家机构为本案破产清算管理人,同时另选定一家机构作为本案备选破产清算管理人。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507办公室。
联 系 人: 朱新强
联系电话:0371-63917573
监督电话:0371-63821756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