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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被判罚金不主动履行 法官释法明理促执结

  发布时间:2020-04-30 11:17:51


    “法官,我真后悔,真的,这次酒驾的成本可真高啊,不仅被判了刑、赔了人家钱,还差点成了‘老赖’,我今后一定严格遵章驾驶,再也不酒后开车了。”4月26日上午,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内,随着被执行人周某缴纳了1万5千元的罚金,一起因酒后驾驶引发的罚金纠纷得到了圆满执结。

  2018年“五一”小长假的一天凌晨,周某和几个朋友“撸串儿”后驾车回家。凌晨1点左右,周某在路口等红绿灯时,撞上了前方的一辆越野车,导致两车受损,造成交通事故。经鉴定,周某血样中,血醇含量为163.87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案发后,周某赔偿了被害人53400元,被害人对周某表示了谅解。后法院经审理,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周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因案件判决生效后,周某一直未缴纳罚金,2020年3月,惠济法院刑事审判庭将该案移送执行局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通过电话,对周某释法明理,敦促其主动履行。起初,周某对法官的劝告充耳不闻。但在被依法传唤至法院,被告知如继续拒不履行,将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可以被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周某慌了,立即向执行干警再三保证马上履行义务缴纳罚金。随后,周某主动将15000元罚金交到法院。这才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法官提醒】酒驾后果很严重切记喝酒不开车

  酒后驾车威胁的不仅是自身的生命安全,更严重威胁到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虽然“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几乎已成为司机朋友们的共识,但总有那么一小撮人要铤而走险,认为只要少喝点酒或者小心驾驶就“万事大吉”,晃晃悠悠地就开车上了路,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仅他们的“如意算盘”落了空,还将会因触犯刑律而面临法律的严惩。

  眼下“五一”小长假临近,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开车滴酒不沾,出行一路平安”。特别是当前疫情形势虽有所缓解,但“战疫”尚未结束,还没到可以摘口罩、扎堆聚集的时候,更应当少聚集、勿酒驾,为自己和他人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鲁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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