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你们看,前面那片麦地里停着的就是汪某的车……”
5月11日,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在河南省驻马店市公安机关的配合下,成功将被执行人汪某藏匿于该市某村农田内的车辆扣押并运回郑州,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为促进申请人权益的早日实现奠定了良好基础。
2018年11月,汪某为购买某货车跑运输,向某银行贷款16万元,由某公司为汪某提供担保。然而到了2019年底,汪某开始拒绝还款。银行多次上门催要,被汪某以种种理由推脱。随后,某银行要求某公司承担了保证责任。在垫付了相关贷款后,某公司将汪某起诉到了法院,请求判令汪某偿还垫付款并按照担保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惠济法院经审理作出民事判决,判令汪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某公司垫付款及违约金等共计27665.34元。由于判决生效后,汪某仍未能还款,某公司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经调查发现,汪某早已以外出打工为名四处躲藏,且其名下除涉案车辆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多次查找,也都没有收获,案件的执行一时陷入僵局。
5月11日,申请人告知执行法官,汪某名下车辆正停放在驻马店某村。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执行干警立即赶往执行现场。考虑到异地执行的难度和扣押工作可能存在的风险,执行法官申请了异地协助执行。
到达执行现场后,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执行法官成功对该货车进行了异地扣押,随后将该车顺利运回郑州。执行法官表示,在该案执行过程中,若被执行人汪某仍然拒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法院将及时启动车辆评估拍卖程序,坚决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法律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