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帮我讨回了治病钱……”5月8日下午,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内,身患重病、因朋友借钱不还迟迟未能完成后续治疗的申请执行人毛某,终于盼来了47万余元的治病钱。这也是该院重视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和效率,强调“速”字当头,采取灵活的执行措施,从而最大限度保障申请人的胜诉权益的一个缩影。
2013年,毛某经人介绍与高某相识,双方关系尚可。2014年5月,林某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毛某借款,双方约定:借款本金300000元,利息为每月3%,借款期限三个月。随后,毛某通过网上银行向林某陆续转账30万元,林某也写下了一张借条。然而借款到期后,林某却一直以资金没到位为由百般推脱。在此期间,2015年11月,林某又向毛某借款5万元。
毛某多次催要未果后,便一纸诉状将林某起诉到了法院。惠济法院经审理作出民事判决,判令林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毛某借款35万元,并支付相应期间内的利息。
然而判决生效后,林某依然分文未付。毛某无奈之下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依法向林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联系林某,其均以不在本地等为由百般推诿,逃避执行。执行法官通过网络司法查控系统对其存款、房屋、财产等财产状况进行查询,发现林某名下有一套房产,遂依法对该处房产进行了查封。然而,由于该处房产产权问题以及被执行人林某的“人间蒸发”,使得该套房屋的处置存在一定困难。
去年12月,毛某被查出身患某重大疾病,不到半年的时间内就花光了家里的积蓄,于是,毛某便同执行法官联系,急切地希望能拿到这笔执行款。就在这个“节骨眼上”,执行法官几经查找,终于在某工厂内找到了被执行人林某,随后法官当即将他带回了法院,向其释法明理,敦促其主动履行。而林某则表示,其由于做生意亏损欠了不少债务,无力偿还。在法官的劝说下,林某表示愿意将名下房产早日卖出偿债。鉴于毛某急需用钱看病做后续治疗,而林某的房子变现也需要时间。经过法官的一番沟通与协调,该套房屋的购买人代林某将47万余元的执行款转账给了毛某,林某也向其写下了欠条,案件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