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在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的协助下,成功跨省扣押一辆被执行人藏匿在山东的汽车并运回郑州,切实维护了案件胜诉方的合法权益,为案件的顺利执结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原告河南某公司与被告林某追偿权纠纷一案,惠济法院经审理作出民事判决,判令被告林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河南某公司垫付款及违约金共计53340.98元。因判决生效后,林某未能履行,河南某公司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林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敦促林某主动来法院履行义务。刚开始林某还接听法院干警的电话,但没过多久,干警们再次拨打被执行人林某的手机号码时,已是无人接听状态。
执行干警也多次前往林某的家中,但均未发现其下落,周围邻居和朋友都表示不知道林某去了哪里。执行干警经查询,发现林某名下除一辆汽车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该车早已和林某一起“人间蒸发”,导致案件的执行一时陷入困境。但执行干警却并未放弃,而是继续通过各种渠道寻找林某行踪及名下财产线索。5月25日,执行干警获知了一条重要的线索,林某名下车辆正在山东省济宁市停放。为了防止车辆被转移,惠济法院执行局立即通过执行指挥平台,请求山东省高院协助执行,并发送了委托事项和相关法律手续。
山东高院在接受委托后,安排由车辆所在地的济宁中院协助执行。与此同时,惠济法院的执行干警也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立即出发,赶赴当地开展扣押工作。达到执行现场后,执行干警们很快找到了被执行人林某名下的车辆,在扣押该车过程中,遭到车辆实际使用人阻拦。在场执行干警随即向车辆的实际使用人出示了生效的民事判决书、执行公务证等证件材料,并对其进行了沟通和普法讲解,车辆的实际使用人随后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并将车钥匙交付给执行干警。就在执行干警准备将该车运往法院时,又在高速口遇到了一名自称车主的男子带领若干人的开车阻拦。该男子表示,被扣押的车辆是其从第三方手中购买的抵押车,执行干警不应将车扣押。
在场的执行干警当即对其进行了释法明理和批评教育,干警们明确告知其,该车辆目前并未办理所有权转移手续,法院有权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将其依法扣押拍卖。对于其自身的损失,可与卖方协商,获取补偿,亦可向法院起诉,从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阻碍法院执行的行为不仅是不可取的,亦是触犯法律的,希望他们能够积极主动配合法院执行。在干警们的释法明理下,该人员当场写下了悔过书,并不再阻挠法院执行。
在历时数个多小时的“曲折”后,惠济法院的执行干警成功将涉案车辆扣押带走。后续如被执行人林某继续拒不履行,法院将依法评估、拍卖该车辆用于偿还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