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本是一件高兴事,而郑州的27名购房者却遭遇了一连串烦心事:不仅被逾期交房,好不容易盼来了收房交钥匙后,开发商又迟迟不肯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9月27日,在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帮助下,27户购房者拿到了共计53万余元的逾期交房违约金。
2016年9月至12月期间,梁某等27人陆续与某建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梁某等27人购买某建筑公司开发的、位于惠济区某路的房屋,出卖人某建筑公司应在2018年12月31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约定时间交付的,逾期在30日之内,自约定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的万分之一至交房之日。合同签订后,梁某等27名购房者向小区开发商某建筑公司缴纳了全部购房款,可直到2019年3月,他们才接到开发商寄来的收楼通知。随后,开发商向梁某等购房者交付了房屋。
然而在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时,梁某等购房者却遭遇了百般推脱,于是,他们将开发商某建筑公司起诉到了法院,请求判令对方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法院经审理作出民事判决,判令某建筑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梁某等27名购房者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共计5383096元。
因判决生效后,某建筑公司并未履行,梁某等27名业主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接到案卷材料后,承办执行法官经走访了解得知,该案所涉业主人数较多,业主们又对开发商逾期交房并拒付违约金的行为反应强烈,若处理不当容易引发矛盾激化的连锁反应。为缓解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矛盾,促进案件有效化解,在未查到开发商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后,执行法官多次找到被执行人某建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黄某,敦促其主动履行。黄某则表示,其此前曾试图与业主们沟通,但业主们情绪较为激动,导致协商未果。另外,今年由于受疫情影响,公司经营状况不理想,短期内筹集这么大笔违约金确实存在困难,希望能给予一定的宽限期。
考虑到若贸然对开发商采取强制措施,可能对其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执行法官在从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角度出发、要求黄某提供担保后,同意了其宽限履行的请求。黄某亦向业主们承诺,会尽所能以最快速度支付赔偿款。
随后,9月27日,被执行人某建筑公司陆续向27名申请执行人支付了全部违约金。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感谢法官为我们做主,这钱我们要了几个月,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帮忙要回来了。”递交完结案申请材料后,申请执行人梁某激动地向执行干警连声道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