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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班老师离职后工资遭拖欠 执行法官帮讨回

  发布时间:2020-09-30 10:46:01


    “法官,工资已到账,金额正确。太谢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这么尽心尽力地帮忙,这笔血汗钱还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要回来……”9月27日上午,在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内,拿到了自己被拖欠已久的10万余元工资后,申请执行人胡某连声向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事情还要从头说起。2018年9月,胡某被某培训机构聘为篮球老师,双方口头约定,每月底薪5000元,另按照介绍学生数量等给予一定百分比的提成。2019年8月,胡某因故离职,当时公司还拖欠他两个月的工资及提成未付。随后,胡某多次找到培训机构负责人讨要,该机构以暂时没钱为由百般推脱,只是给胡某出具了一张欠条。

    多次讨要无果后,胡某将某培训机构起诉到了法院,要求判令对方支付给其经济补偿金、工资等共计18万余元。在案件审理期间,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1.某培训机构分七次向胡某支付工资及培训费提成共计104 141元,胡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2.如某培训机构逾期履行,胡某可就全部款项(含已到期和未到期的款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调解协议生效后,某培训机构未能如约给付工资,胡某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与机构负责人杨某取得联系,敦促其早日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然而杨某则以培训机构受疫情影响营业额骤减、公司资金困难等为由继续拖延履行。随后,杨某更是跟执行干警玩起了“失联”,电话不接、短信不回,执行干警几次实地查找都扑了个空。

    9月26日,执行干警在郑州一小区找到了杨某,随后将其带回法院并敦促其主动履行。最终,杨某迫于强大的执行威慑力,当场向胡某支付了工资4万元,余款通过转账方式支付,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追索劳动报酬等涉民生案件,一直是惠济法院执行工作的重点。今后,惠济法院将持续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强化各种强制执行措施综合应用,同时注重精准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干预执行及惩戒失信行为,努力提高当事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比例,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实现。

责任编辑:鲁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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