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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后拒赔偿 法院冻结账户促履行

  发布时间:2020-10-16 16:00:32


    “法官,你好,我这就还钱,你们能不能先把我的银行账户给解冻了,这几天的资金流水都在里面,我还需要用这些钱进货周转呢……”。10月9日,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的被执行人严某主动联系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要求履行。随后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严某当场支付了34061.4元的执行款,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2018年10月,严某驾驶小轿车由北向南行驶至某路口向北掉头时,与由南向北行驶的、骑电动车的高某发生碰撞,致使高某受伤,电动车及轿车受损,造成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高某被送往医院治疗。后经交警部门认定,严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高某无责任。高某住院期间,严某垫付了部分诊疗费用,后经鉴定,高某两处骨折被评定为十级伤残。

    因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高某将严某起诉到了法院。法院经审理作出民事判决,判令严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高某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等共计33656.4元。

    因判决生效后,严某并未履行,高某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严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督促严某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严某却百般推脱、拒不履行,还跟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执行干警通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严某在某银行所开设账户内有少量存款,遂第一时间采取冻结措施。

    而之前一直“躲猫猫”的严某在发现自己的银行账户被冻结后,立即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并再三解释自己做的生意,每天都要通过该银行账户进行资金周转,该账户被冻结给他造成了严重的不便和困扰,他焦急地表示愿意与申请人协商还款。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劝说下,被执行人高某主动偿还了全部款项,为这起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责任编辑:鲁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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