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这么快就帮我要回了违约金,我要给你们的高效执行点赞!”11月14日,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内,领取完全部6万余元执行款后,申请执行人徐某向执行法官竖起了大拇指,为执行法官公正高效执行点赞。
2018年5月,徐某与开发商河南某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徐某购买河南某公司开发的、位于郑州市某小区的商品房一套,并约定在2019年12月30日前交房。但开发商直到2020年6月30日才交房。多次协商无果后,徐某将开发商起诉到了法院,要求开发商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7万余元。
惠济法院经审理后作出民事判决,判令开发商河南某公司向徐某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69531元。但判决生效后,河南某公司并未履行,于是徐某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一方面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找被执行人名下的存款、车辆等财产信息;另一方面积极联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向其释法明理并详细阐明拒不履行对该公司经营等的影响,劝说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在执行法官的劝说下,张某因害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影响该公司办理贷款等业务,最终放弃侥幸心理,表示愿意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随后,该公司通过转账方式履行了全部执行款,执行法官也第一时间通知了申请执行人前来领取,这才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