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案件快报

债务人去世继承人拒还债 法官“硬核”执行促执结

  发布时间:2021-04-25 17:27:05


    “感谢法官为了我的案子忙前忙后,尽心尽力、认真负责, 这么快就帮我要回了欠款,这可真是了我的一块心病啊……”4月21日上午,当场领取完全部6万元执行款并写下结案申请后,申请执行人毛某激动地向执行干警连声表示感谢,这也是惠济法院认真贯彻“我为群众办实事”理念,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持续推动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的一个缩影。

    2019年5月,向某因儿子结婚,向好友毛某借款6万元,向某为此向毛某出具了借条一张,并承诺尽快还款。一年后,毛某在急需资金周转时,才想起向某借的6万元,于是毛某对其说明情况,希望他及时还钱。向某虽然口头答应,却迟迟未能归还。2020年7月,向某因故突然离世。毛某虽然对向某的去世颇为伤感,对向某的家属亦充满同情,但眼看着需要向厂家汇款订货的日子就到了,毛某无奈之下找到向某的家属,要求归还借款。而向某的家属却明确表示,对这笔债务并不知情,且借款人向某已经去世,其不应偿还也无钱可还。

    多次讨要无果后,毛某将向某的妻子、儿子等向某的继承人一并告到法院,请求判令他们偿还6万元借款。法院经审理认为,债务应当清偿。向某欠毛某借款本金6万元,事实清楚,有借条等证据在案佐证,应予以认定。因向某已死亡,现查明向某与其妻子二人名下共有房产一套,向某妻子及儿子作为向某的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并未表示放弃继承向某的遗产,故其有义务在继承向某遗产范围内偿还毛某借款本金6万元。遂依法作出民事判决,判令向某妻子等继承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继承向某遗产范围内偿还毛某借款本金6万元并支付利息。

    因判决生效后,向某的妻子等人未能履行,毛某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执行文书,被执行人向某妻子及儿子均表示,向某去世前因治疗花去了大笔医疗费用,目前还有几笔债务未能还清,他们并没有继承向某的遗产,加之家中经济困难,没有钱履行,其并不应当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法官遂多番对被执行人进行了释法明理,告知其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等法律规定,还向其详细阐明了拒不履行将面临的严重法律后果。

    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说下,认识到法院执行威慑力的向某妻子表示愿意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还款事项,随后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向某妻子一次性向毛某偿还6万元,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纠纷。和解协议达成后,向某妻子当场全额履行,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鲁维佳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