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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拖欠货款拒支付 执行法官耐心释法解“疙瘩”

  发布时间:2021-06-05 10:12:20


    “感谢法官为我们小企业撑腰,帮我们讨回了这笔货款,你们真是为民办实事的好法官啊……”5月28日,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通过释法明理,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不仅为申请执行人讨回了1万余元的货款,还化解了双方当事人间的积怨,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郑州某公司常年从事食品销售生意。2019年7月,庞某从该公司处购入了一批总价为12090元的食品,双方约定,货到付款。然而货物发出后,经郑州某公司多次催要,庞某却一直以送货地址有误为由拒绝支付货款。郑州某公司遂将庞某起诉到了法院,法院经审理作出民事判决,判令庞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郑州某公司货款12090元。

    因判决生效后,庞某并未履行,郑州某公司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庞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执行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庞某名下的财产状况进行查询,未能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

    “法官,还款的事儿我们可以让步,前提是被执行人庞某得跟我赔礼道歉、承认错误……”“我不同意,明明是他们搞错了地址,却让我道歉……”在随后的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经走访调查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因此次拒付货款事件关系闹得很僵,被执行人庞某还在微信群中对申请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发泄不满,更加重了双方间的怨气。

    执行法官经过分析,认为本案双方当事人积怨较深,如果简单地强制执行,则有可能激化双方矛盾,为既有效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避免激化双方矛盾,执行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劝说双方不要因为小事影响和气,加之本案标的也不大,希望双方都能换位思考、一起面面沟通解决纠纷。同时,执行法官也向被执行人详细说明了拒不履行将面临的严重法律后果。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5月28日,双方当事人一同来到法院,被执行人庞某当场全额履行了1万余元执行款,双方握手言和,为该起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责任编辑:鲁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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