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七年了,这笔钱终于拿到手了,为了这笔钱没少让你们费工夫,你们真是人民的好法官啊,真是太谢谢你们了……” 5月29日,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通过释法明理,不仅促使被执行人全额履行了1万8千余元的执行款,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有力践行了“为群众办实事”理念,还化解了一对昔日好友间的矛盾,实现了双赢效果。
据了解,尚某与赵某是朋友,还是老乡。2014年4月,赵某因做生意急需资金周转,从尚某处借款18000元,约定半年内归还,不收利息,赵某为此给尚某出具了借条一张。然而此后经尚某多次上门催要,赵某都以各种理由推脱。多次催要无果后,尚某将赵某起诉到了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赵某于2019年10月1日前分三笔将18000元借款本金偿还完毕。
然而调解书生效后,赵某却并未履行,尚某无奈之下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赵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多次传唤赵某,督促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但赵某非但无动于衷,还以外出打工为名四处躲藏、逃避执行。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询系统查询和实地查找,均未能发现被执行人赵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的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但执行法官却并未因此放弃,而是一直不断关注被执行人行踪及其名下财产线索状况。5月27日,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发现,被执行人赵某名下某银行账户内有数千元存款,遂立即对该账户进行了冻结、划扣。随后,被执行人赵某迫于银行账户被冻结,资金无法周转的压力,主动联系了执行法官,执行法官遂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以友情为出发点,耐心细致地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劝说其换位思考,积极主动履行,尽力挽回双方友情。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被执行人赵某凑齐了款项并交至法院,双方重新握手言和,案件也随之圆满执结。